浩鼎案 翁啟惠嘆扼殺生技產業

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因涉入浩鼎案,2017年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昨(25)日士林地院審理浩鼎案,傳喚中央研究院人員釐清技轉過程,翁啟惠發表聲明,表示未參與技轉工作、未涉貪,更未私下交付材料給廠商,強調此案將造成台灣優秀人才不再返鄉貢獻,產業因此停滯不前。

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座張念慈,去年遭士林地檢署以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等罪起訴,檢方指控,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以 3000 張浩鼎股票為對價行賄翁啟惠,請求翁啟惠以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

翁啟惠則針對檢方起訴書內容發表申明。主要內容為:

(一)、未簽署任何技轉合約、未介入任何技轉之談判及決定。檢方去函中研院要求院方說明技轉事宜,檢方不等中研院回文,直接起訴本人。

(二)、以「創作人」身分接受智財處之徵詢,從未參與談判或收受任何公司報酬,無利益衝突情事,如何觸犯貪汙治罪條例?

(三)、浩鼎跟中研院原有產學合作,廠商取得材料試用為多支付400萬元,並非無償取得。

(四)、浩鼎從未發行技術股,傳說中1500張浩鼎股票是技術股,這是誤解。

(五)、購買浩鼎三千張股票是家族理財基金購買,非免費取得。

(六)、浩鼎案的授權金從2500萬談判到最後超過5700萬,高於市價4倍,未賤賣國家技術。

(七)、謀殺了一位中研院長之後,國際優秀人才不再返鄉貢獻,產業因此事件停滯不前,這些已非痛心遺憾四字可形容。   【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