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改善出生率,南韓國會通過縮短工時的勞動法修正案,將從現行每週的68小時減少到52小時,雖然很多人將從加班解脫,有較多時間投入家庭,然而中小企業卻面臨人事成本壓力,估計將增加8兆6千億韓元,折合新台幣2500億的費用。
2016年南韓勞工全年平均工時為2069小時,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中僅次於墨西哥,比該組織的平均工時1764小時高出305小時。南韓現行的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工時是每天 8 小時、每週5 天共 40 小時,加上允許每週加班 12 小時,名義上是每週工時 52 小時,但並未將允許週六、週日各進行 8 小時、共 16 小時的加班算在內,事實上,等於允許每週工作最長 68 小時。
修訂後的勞基法明確規定每週工時包括週六、週日,將每週工時上限確定為52小時,雇主違規將面臨兩年以下徒刑或一千萬韓元(約廿七萬台幣)以下罰金。為減少此舉對產業造成的影響,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決定,根據企業規模分別採取不同的適用時間。其中,300人以上規模的企業及公共機構將從1月起縮短工時,50至299人規模的企業則從2020年1月起縮短工時,而規模不到50人的企業將從2021年7月起縮短工時。此外,被排除適用每週工時限制的例外行業,由現行的26類縮減至運輸及醫療照護等5類行業。
新法實施後,企業維持與過去相同的生產力,每年需要多付8兆6千億韓元,折合台幣2500億的費用,而人力也恐怕不足26萬人。有南韓中小企業代表指出,像代工廠本來就不容易找到人,勞動時間減少,不但難以配合交貨期限,成本也負擔不起。而南韓中小企業員工則擔心,工時縮短可能導致加班費減少,薪酬隨之減少,大企業和小公司薪酬差距也可能擴大。
南韓中央日報報導,此舉初衷雖好,但突然縮短工時恐會引起副作用。南韓央行行長李柱烈表示,修法有助於改善依賴長時間勞動的產業,也會帶來創造替代雇用的效果,不過高度依賴超時工作的製造業人事成本可能增加。高麗大學勞動研究所教授認為,中小企業應該增加生產設備,透過改善設施維持生產效能,同時加強勞工的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能。【記者 鄭惠慧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