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3
宜蘭縣府農業處今(23)日新出爐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作業要點」,明訂興建農舍只要不影響農業及農村發展,不再限制「臨路臨側」。代理縣長陳金德強調,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做法,此作業要點施行後,他會負起全責。
因宜蘭縣府版的農舍審查新要點讓農民有拒絕臨界臨路的權利,而遭質疑與農委會辦法牴觸。對此陳金德強調,縣府沒有違反農委會規定,縣府受理興建農舍申請時,仍會依農委會的行政指導讓農舍「臨路臨側」,但因為農委會的行政指導不是法令、函示等,政府也不得強行要求,縣府只能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不影響農村發展」下,且限配置於臨路地界線起縱深40%範圍內等3項條件,農民申請興建農舍時可做「適當配置」。
陳金德承諾,縣府將編制農舍審查小組,未來申請者也可提出比臨界臨路更適合的位置。並表示此新要點也跟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協商過,新要點將於2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