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未來將推廣包租代管專業制度,未來若房東將房屋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租金6,000元以下享有免納綜所稅優惠。該條例以租賃住宅專業服務等5大面向變革,保障住宅租賃權益。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是為了解決住宅租賃市場長期存在租賃契約關係保障不足、糾紛處理不易、專業管理缺乏、租賃住宅資訊不對稱等問題。對於現行租賃住宅市場爭議較多的糾紛,包括押金上限與返還、出租人修繕義務、轉租關係及出租或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等,該條例都有明確規範。
條例中鼓勵房東委託「代管業」管理,由業者專案管理,協助租賃雙方快速處理房屋的日常維護、租金、糾紛協調等事務,促進租賃住宅市場專業化,減少糾紛。並提供房東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活絡租賃住宅供給。
條文明定,個人房東將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供居住1年以上者,出租期間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000元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若是每月租金在6000元至兩萬元者,所得稅免稅範圍則以租金收入的53%來計算;超過2萬元部分,則按所得稅法規定減除標準計算,無租稅優惠。租賃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且房客若提出修繕的必要行為,房東不得拒絕。
內政部表示,條例經總統公布後於6個月後施行,內政部將積極研議推動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以利制度順利運行。【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