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不實指控陳菊風災泡湯 二審判無罪

邱毅於高雄市長選舉期間,指控高雄市長陳菊在風災期間去泡溫泉,陳菊以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向邱毅提告,一審法院認為邱毅發表言論已善盡查證之責,判邱毅無罪。高雄高分院今8日二審駁回檢方上訴並維持邱毅無罪之判決,高雄市府今日表示,肯定檢方上訴還陳菊清白,但仍對判決表示遺憾擔憂。

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前立委邱毅指稱「陳菊市長於2010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水災之際,前往田寮泡冷泉」,陳菊因此控告邱毅誹謗及違反選罷法,高雄地院一審以邱毅發表言論前有善盡查證義務,且屬合理質疑,判邱毅無罪;同年,檢調從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錄影帶等資料中,證實陳菊當日並未離開市區,邱毅的指控並不存在。

經檢察官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8日宣判,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妥適,應予維持,誹謗罪部分不得上訴,至於違反選舉罷免法部分,檢察官須合於法定要件才可上訴。對於此項結果,邱毅表示終於熬過去,卻付出很多代價;高雄市政府方面,除了肯定檢方的詳盡調查,還陳菊清白外,卻也擔憂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