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免牌照稅延長至110年

行政院會28日拍板《使用牌照稅法》,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從明年元旦再延長4年,並納入電動機車,預計施行至110年底止。估將有5,795輛電動汽車、17.1萬輛電動機車使用者受益,帶動949億元產值,增加稅收8億元。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指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推動發展高效率以及低汙染的電動汽車,101年1月4日修正公布《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授權地方政府自條文生效日起三年內得免徵,104年2月4日修法延長免徵期限4年至107年1月5日,本次再次修法延長。另外,隨電動機車產製技術進步,馬力數愈來愈大,此次修法一併將級距及稅額由3級調整為6級,英制馬力20.19hp以下免徵牌照稅,20.20~40.03hp徵收800元,最高114.12hp則課7,120元。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電動汽車、機車發展是國際趨勢,歐洲國家如挪威已宣布2025年禁止燃油汽車銷售,荷蘭2025年零碳排放汽車才能銷售,英國、法國及德國等從2030年將完全禁止燃油汽車,預估未來電動汽車及機車產業將全面擴張。

吳自心還表示,電動汽車免稅實施以來,僅有929輛車獲得免稅,未來電動汽車發展逐步走向成熟、市場化階段,經濟部估未來3年將有5,795輛使用者受益。而電動機車以往技術未成熟多為小馬力,原本就在免稅範疇,僅有27輛電動機車課稅,這次免稅措施估在4年內有17.1萬輛使用者可受惠。

此外,經濟部為推廣電動汽機車的發展,研擬多項措施,電動汽車將以輔導輸出為主,電動機車則將先協助統一規格。

目前全台電動機車數量為8.2萬輛,經濟部研擬「電動機車發展方案」,從明年起5年投入70億元,增加17.1萬輛,預計帶動500億元產值。電動汽車有1,089輛,至2021年底有望達5,795輛。由於電動汽車技術發展較成熟,未來電動小客、貨車重點為輔導業者提升整車及關鍵零組件技術;電動大客車則將輔導產業輸往日本、美國及歐洲,打入國際大廠供應鏈。【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