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4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涉嫌侵占東鼎公司4億668萬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日前北檢清查後,認為沒收時效尚未期滿,4日已向台北地院聲請單獨沒收4億668萬元犯罪所得。
「債留台灣、錢進大陸」的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4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其當時所被查扣之4億668萬元犯罪所得。北檢指出,陳由豪於1996年間設立東鼎液化瓦斯公司,然而為了紓解其個人財務困境,自1997年至2002年間,陳假藉支應東鼎取得觀塘工業港等之籌備費,指示公司員工以「暫付款」填製「報支申請通知單」會計憑證,期間陸續侵吞東鼎款項高達4億多元,涉及最重5年以下業務侵占罪嫌;94年間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陳等多人,然因陳由豪逃亡大陸多年未歸,而東鼎案適用修正前刑法規定,追訴權時效為10年;因此此案已逾追訴權時效,台北地院於去年9月12日已判決陳免訴確定。但由於《刑法》沒收新制已於去年施行,陳所涉及之業務侵占罪,最後犯行日為91年9月27日,尚未超過20年宣告沒收的時效,因而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當時查扣到陳由豪之犯罪所得4億668萬元。
據了解,因陳由豪潛逃多年,其所涉及的案件均因通緝期滿,分獲檢方不起訴、法院判決免訴。北檢最後一件通緝陳由豪的案件,是扁嫂吳淑珍控告其妨害名譽案,也因通緝時效於今年8月28日期滿,北檢近日也將處分不起訴。日前據媒體報導,陳由豪將對菲律賓投資3690億美元,也使得他重新獲得媒體關注。【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