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洩密案獲判無罪 北檢將提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等案,經多次開庭審理後,台北地院今(25日)天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

馬英九涉嫌於2013年8月31日,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的司法關說案,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羅智強,同年9月4日又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因此遭檢方依洩密及教唆洩密罪起訴,台北地院下午宣判,馬英九獲判無罪。

本案告發人、律師黃帝穎表示,北院法官誤信馬英九所辯的憲法院際調解權,此判決恐引起憲政爭議。北院認為,本案雖構成洩密罪要件,但根據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因此不罰;至於教唆洩密部分,北院指檢方舉證不足,未能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的意圖,因此判決無罪。

針對本案,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也發布聲明稿表示,馬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在法庭內、外發表諸多「羅織 構陷」、「入人於罪」、「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 「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 起訴」、「陰謀論」等言論,干擾法院之審理,已有不當。另本案判決結果亦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諸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對我國憲政秩序之影響不言可喻,對此,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後,依法對全案提起上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