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曾在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議上強調,司法改革要從人民的角度出發。司改應改革行政官員和法官的心態,以人民的公平正義來執法,週日(16日)下午三點FM89.3快樂聯播網《刑男大律師》,將播出「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4年訴字第228號判決所涉程序及實體法律問題為例」研討會內容,邀請實務界會計師、律師們從228號判決所涉及濫用自由心證、推計課稅、證據法則、迴避原則、憲法保障等議題,為政府改革稅制亂象、讓全民遠離司法迫害提出建言。
中華民國稅務代理人協會理事長羅淑蕾表示,稅務人權最沒有人權,她說:「當會計師三十幾年,我處理過很多稅務案件,我看到很多被稅務逼死的人,跳樓自殺,甚至逼得家破人亡,逼得一輩子不能翻身。」太極門冤稅案歷經21年還無法終結,原因就在於沒有處罰機制,稅務人員隨便開單,就讓人民去打永無止境的行政救濟,到最後若成功撤銷,稅務人員還是沒事。過去害死人的查帳獎金,只要稅單一開,獎金就先落袋,後來被立院刪除,但現在竟又恢復。行政法院向來坦護稅捐單位,歷年撤銷的稅單少之又少,稅務案件都是密密麻麻繁雜的數字,他們根本不會用心去了解,一味聽從稅捐單位的意見,都判稅捐單位贏。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眾多專家學者歷經多年努力不懈才三讀通過的,但最重要納保官竟然將由財政部指派,財政部是國稅局的主管機關,球員兼裁判的機制能保護納稅者嗎?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陳炫銘質疑,由財政部派任能中立嗎?由財政部指派再由稅捐單位當納保官,人民有疑義時向納保官請求時,但稅單承辦人和納保官又是同事,怎會去責難?納保法究竟是保障人民還是官員?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監事蔡維杰舉出自身客戶案例,明明是自住房子,卻被國稅局重課奢侈稅,即使當事人自己提出很多事證,仍被法官駁回。只因基層稅務人員的長官認為親戚間店面買賣金額偏高,就直接認定是贈與,當事人也自行舉證證明,仍抵不過長官一句話。蔡維杰表示,很多「稅務員或者行政法院法官,真的是對於證據看到當作視而不見!」真正要改革的是稅務員和法官,因為無論司改如何改程序或立法,如果他都不看證據,最後結果也無公平正義,沒良心。太極門稅案正是法官漠視事實證據的實例,審判長林秋華法官在記者會上公開承認,因為年紀大了看了又忘了對人民有利的證據,但這種法官司法院照樣發給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
法官是憲法守護神,審理案件過程應隨時隨地省察,保護人民不受違憲的法律或行政命令侵害。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副主委陳明律師認為,228號判決欠缺每一個法官都應具備的合憲性意識,如宗教自由保護、納稅者利益保護、違憲爭議等。實務上鮮少輕易推翻其他法官的判決,而228號判決輕易地推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並不適當。228號判決中,推計課稅被非常不當地,無限地擴大,且未遵守證據法則;而林秋華、莊金昌法官二人都曾審理相同事實的太極門稅案本應主動迴避卻未迴避,實在不妥當,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準時收聽。【記者 趙龍章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