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法三讀修正通過 保費補助上限75%

最近中南部豪大雨衝擊農業,為保障農民所得,立法院今(5)天三讀修正農業保險法第 10 條,放寬保險保費補助門檻,刪除第 6 年起補助比率上限 60 %,修正為補助比率由主管機關考量農民參與需求及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調整。

現行農業保險法於 2021 年實施,第 10 條規定,「主管機關得對要保人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予以補助: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以 75 % 為上限;施行後第 6 年起,以 60 % 為上限,但屬強制保險者,不在此限。」

立委修正提案指出,農業經營易受天然災害影響,需透過農業保險,協助農民分散風險,保障農民所得,政府應給予保險費一定比率補助,有鑒於現行依實施年限決定補助比率上限的規定過於僵化,應依農民需要或實際農業發展狀況做調整。

農業部長陳駿季 7 月 23 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時表示,農業保險保費補助都以 75 % 補助為上限,若刪掉第 6 年後的補助上限,在沒有規範時,補助比率可能是 0%,也可能是 100 %,會造成政策執行的不確定性,但也同意時空背景不同可定期檢討和調整補助比率。

陳駿季的意見,朝野立委同意,並修正條文增訂「前項補助比率,主管機關應考量農民參與需求及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檢討、調整」。【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