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再挫敗 遠雄大巨蛋工期獲展延922天

台北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遠雄巨蛋公司針對北市府要求以環評增加綠建築標章、工法調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1452天,最後獲得展延922天。遠雄申請大巨蛋工期展延的仲裁案,遠雄再次打贏北市府;對此,北市府表示,後續是否要提出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目前正由相關局處和律師團研議中。

台北市政府表示,遠雄巨蛋公司此次所提出之工期展延事由可分為「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館球場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三部分,共請求工期一併展延工期及許可年限1452天。但由於仲裁判斷理由認為,係屬市府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當中始提出之要求,所增加之工作內容,導致遠雄無法依照合約所約定在取得建造執照後三年內完成大巨蛋體育園區之興建工程,並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同意展延工期922天。

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本件仲裁結果,與北市府在民國104年5月20日,因遠雄巨蛋未按圖施工而勒令停工,不會因仲裁判斷結果而有所改變。北市府再次呼籲遠雄巨蛋公司積極向各主管機關提出都審、環評等各項審查申請,並做必要的改善及補正,最後向主管機關完成變更建造執照,才可復工。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勒令停工還是屬遠雄合法工期,而停工的行政訴訟結果若出爐,遠雄停工期間的所有損失皆可向市府求償。

針對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所作成大巨蛋工期展延爭議之仲裁判斷一事,北市府表示,尊重仲裁庭經綜合評議所作出之判斷,是否要提出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目前正由相關局處、律師團研議中。【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