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包含軌道、水環境、城鄉、數位、綠能、食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8項建設,預算以4年為期程,上限為新台幣4200億元,並有究責規定。對此蔡英文總統表示欣慰,並感謝行政院、立法院通力合作及全體立委不分朝野政黨支持國家重要基礎建設更新,讓基礎建設投資取得預算編制法源基礎。
經費來源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每年度舉借債務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前瞻條例施行期間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15%。行政院長林全在記者會上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是所有的特別條例中,第一次將預算金額明確寫出來的,第一次提出特別預算受到15%限制,其實是完全受限制的,且樹立一個遵守《公共債務法》的典範。
建設項目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城鄉建設、數位建設、綠能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8項建設。其中軌道建設包含高鐵、台鐵連結成網,強化台鐵與高鐵轉乘服務;台鐵升級和改善東部服務,完成環島鐵路電氣化路網,改善票務系統等;既有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都市推捷運;中南部觀光鐵路等5項主軸。
執行建設計畫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者,依法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實施水土保持並行審查,必要時得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同時在實施土地徵收時,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並應優先考量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前瞻條例三讀通過後,按民進黨團規劃,預計第2次臨時會12日到28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行政院長林全到立法院專案報告;預計第3次臨時會8月21日到31日完成特別預算案二、三讀。行政院最快10日開臨時院會,通過前瞻特別預算案。
蔡總統期許行政部門無論在建設規劃、預算編制及實際執行,秉持審慎、透明原則與各界良好溝通,以最好執行力向社會證明,政府把人民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並讓基礎建設更新發揮最大效果,為人民生活品質與國家建設攜手努力。【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