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2
駕駛人開車變換車道,也要注意方向燈不要打錯了!6月1日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若於變換車道時誤打反向方向燈,可開罰新台幣 600 元至 1800 元,最快 7 月 1 日就會上路!
交通部表示,因駕駛人變換車道時如誤打反方向方向燈,易使其他用路人誤認其行向,致未能正確反應而發生危險,考量對於交通秩序與安全有重大影響,因此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未來不是沒打方向燈要罰,打錯了也要罰。
此法修正後,將會要求駕駛人於變化車道時,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使用正確方向的方向燈,避免駕駛人變換車道時誤打反向方向燈,造成其他用路人誤認而引起交通事故。
不過,交通部表示,現行車輛設計上,方向燈和方向盤都有連動,理論上即便打錯燈,變換車道轉向時方向燈就會跳回,但若駕駛人於變換車道過程中手動打錯方向燈,即違反此一規定可開罰新台幣 600 元至 1800 元。【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