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初審通過 公務員退休金採計最後15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初審《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團版提案,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最後的「15年平均俸(薪)額」,並有10年過渡期,不過因朝野立場不同,引發朝野嚴重口角衝突。

現行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採計基準,為在職最後1個月的俸額。平均投保薪資共有3個版本,有考試院的「最後在職前10年平均俸額」,但有5年過渡期;民進黨的「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俸額」,但有10年過渡期;時代力量的「在職最高180個月的退撫基數平均數額」。

朝野意見分歧,因此要求銓敘部說明。銓敘部長周弘憲表示,根據精算報告,退撫基金若採計15年平均俸額,可節省285億元;若採計10年可省下200億元,兩者相差85億元。國民黨及親民黨認為應該依據考試院的精算結果,採計10年,但民進黨及時代力量堅決反對;民進黨立委主張採計標準也會與勞保連動,盼能維持15年。

召委段宜康裁示表決,國民黨立委紛紛要求保留到院會處理,在民進黨以人數優勢通過,採計在職最後15年平均俸額,並設有10年過渡期,國民黨立委紛紛圍上主席台,表達強烈抗議立場。【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