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公務人員退休人數增加、國家人口結構改變,為減輕退撫基金財政支出壓力,考試院30日於院會中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並函送立法院進行審議。其中針對現職人員,18%優存部分將逐步減少、退休金計算基準也有所更動、並調整所得替代率逐年從80%降至70%等,而已退休人員也將納入逐步調降退休所得範圍,所節省的經費將會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以減輕年輕世代負擔。此外也新增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認、職域轉換年資保留等措施。
公務人員退撫法草案在102年便提出,然而當時在立法院審議未通過,本次修正後又再次函送立法院審議。針對退休人員退休金調整的部分,考量到其經濟變動能力低,所以規劃退休所得替代率以10年為過渡期,以不同年資來逐年調整替代率,像是84年以前以舊制退休者,退休所得降幅約3.48%到3.96%,而兼具新舊制者,降幅約為13.93%到23.53%,並訂定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而根據草案,公務人員平均退休金從5.6萬降至4.8萬元。
在草案中針對現職公務人員退撫制度也做出漸進式改革,像是逐步調降18%優存,一次性支領退休金者,第1年利率降至12%、第3年降至10%、第5年降至8%、第7年降至6%。支領月退休金者則分6年降至0,但退休金調降後低於保障金額者優存便不會調整。
此外,退休金計算基準從職前5年,將逐漸過渡至職前10年平均薪資作為基準,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也將延後至65歲才能領取;退撫基金提撥費率也將做出調整,由12%逐年調整至18%;至於109年以後新進人員的退撫制度,將會重新規劃、訂定新法。
在這次的修正草案當中,也提及許多措施,像是為鼓勵生育,育嬰留職停薪年資也將認列至退休年資、職域轉換年資保留,以促進公私部門人才交流、以舊制退休者因退休所得較低,除退休所得有特別考量外,對於其身障配偶及子女享有終身照顧。而本次修法除了推動新措施外,也針對現行制度不合理處進行檢討,像是廢止年資補償金、檢討遺族遺屬年金制度。
考試院院長伍錦霖表示,考試院提出的草案版本或許無法盡如人意,但相信是改革的延續;銓敘部部長周弘憲也指出,對受到影響的公務人員表達歉意,但為了建立更完整的年金制度,還請大家共體時艱,未來109年新進公務員所適用的新法,還會再進行研議。【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