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國是會議提獄政6決議 減少受刑人再犯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5組,16日進行第2次會議,會議主題關於獄政人權,會後發表6大決議,包括1.降低收容人數、檢討刑事政策;2.定期訪視、成立外部監所的訪查委員會;3.對保外就醫、戒護外醫訂定評估流程;4.不得剝奪受刑人的人性基本尊嚴;5.改善矯正環境符合基本生活需求;6.要求監所人員專業化等。具體實施計畫後續分組再議決。

第5組召集人梁永煌表示,司改委員到宜蘭監獄視察時,發現再犯率高達83.9%,以在監2500人來看,矯正率相當低,以宣稱人權立國的台灣,應找出方法讓監所教化更能向上提升,他指出以管理員與受刑人比例來說,新加玻是1:8.3,韓國1:4.7,美國1:4.3,而我國是1:13人。

分組委員前律師劉北元曾入獄服刑,現於更生團契志工服務,他點出幾個問題,包括一名教誨師面對400人如何推展教誨工作?如果監獄只剩下監禁的功能,卻忽略幫助受刑人回歸社會,蓋再多監獄恐都無法解決問題;現行觀護人制度要求更生人初期每兩星期要報到一次,讓雇主須容忍更生人在工作時須經常請假,建議應建立假日報到制度等。

召集人梁永煌進一步表示,改善獄政環境並不是給受刑人特別舒適,而是在受刑中也能有人道的待遇,因為受刑人也是人,若概念沒有轉化,沒有改善獄政提高教化的功能,出獄後再犯還是社會大眾受害。【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