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於14日以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法》、《個資法》洩密罪等3項之罪嫌,起訴前總統馬英九。
四年前馬英九擔任總統時,涉嫌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地檢署認定馬英九找江宜樺跟羅智強到其官邸,轉述關說案涉嫌洩密,並於事後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關說案,涉嫌教唆洩密,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法》、《個資法》洩密罪等3項之罪嫌,起訴前總統馬英九。一經定罪,其最重可處以3年有期徒刑。
馬英九14日下午親自出面向媒體說明對於該起訴的看法。馬英九表示,這個案子會被起訴,顯示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但是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卻被起訴,這真是「公理何在?」馬英九另表示,對於此案,一定會到法院為公理奮鬥到底。
台北地檢署襄閱張介欽為此表示,對於被告馬英九,在客觀上有洩密於江宜樺及羅智強,及利用柯建銘的個資,依據江宜樺、羅智強的證詞以及其被告的供訴,確認有洩露偵查秘密。
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為此表示,該案正凸顯總統是不能干預司法、不能毀憲亂政。由於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監聽國會議員,馬英九拿監聽當成政爭的工具,將嚴重衝擊並傷害到台灣民主。【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