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赴陸若違法 最重將取消終身俸

行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於2日研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之修正案,未來對於各機關退離職文武涉密人員,其赴陸許可管制修改為至少3年,只增不減;並增訂赴陸參加政治活動之規範,包含禁止參加大陸領導人主持的活動,且不得做出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違者將取消終身俸、罰款、減俸或追繳勳獎章;惟若一次請領退休金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或將其月退俸全數追回。

去年11月,陸軍退役中將吳斯懷與多名退役將領,至中國北京參加「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引發爭議,為此行政院長林全下令檢討,於2日與民進黨立委進行討論修法規範。依據目前行政院之版本,退將登陸管制時間至少3年,若國家尊嚴受其損害,上將以上及退離職政務副首長,支領月退者,將減俸30%~100%,一次退者則罰鍰50萬~300萬元;中將部份月退者,將減俸10%~50%,一次退者則處以20萬~200萬元之罰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為此表示,各機關可視該退離職人員所涉機密與業務性質,增加其管制年限,惟只能增、不能減;對於涉密程度高者,其於管制期屆滿後赴陸,仍需向原機關申報備查,倘若原機關認為有必要,部分人員需終身申報。另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亦於2日表示,陸委會將依據行政院之指示配合研議強化管理規範,其修正案仍需經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查後才能定案。【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