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非常上訴案 原民會主委出庭創先例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今天(9日) 最高法院開庭,開庭過程全程進行網路現場直播,同時原民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親自出庭,創下原民會主委首度為族人司法案件出庭先例。

案件源於民國102年7月,王光祿以撿來的獵槍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要給年逾九旬的母親吃,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判決違法,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此案暫緩執行。

夷將.拔路兒表示,本案攸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及司法人權,原民會基於主管全國原住民族事務,將全力捍衛原權,保護族人。他強調,王光祿案並非個案,並涉及整體原住民族的狩獵權,而原住民族狩獵權是憲法規定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權延伸,也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精髓及內涵的重要體現,更是國際公約尊重基本人權的具體實踐。

夷將.拔路兒指出,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不僅與自然環境維持生態平衡,也是一種分享的文化,應促其進步發展並給予充分尊重。原民會將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會同農委會研擬發布解釋令,將「非營利自用」明文納入狩獵許可事項。他並肯定法院重新審視並深入調查,也期待司法機關應維護多元文化,保障原住民族權利。 

蒞庭檢察官林永義引用已逝前大法官鄭健才著作中的一段話,「若判決沒有文化,就沒有靈魂」,直言原判決違背法令、誤會原住民文化,希望法官能看到整體原住民文化思維,撤銷原判決,保障原住民文化的情況下,做出「歷史性判決」。

王光祿今天帶母親北上出庭,他庭後接受訪問指出,感謝專家學者、檢察官、律師幫忙協助,盼法官還給原住民獵人傳統,對於本案發展抱持樂觀的態度。[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