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一手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另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事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讓人民覺我們的政府是賴皮政府。
85年候寬仁檢察官不當、違法辦案及違法起訴,一案二罰,又說是詐欺從刑事來起訴,又說是所得要求國稅局課巨額的稅,其中雖然司法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稅單應予撤銷,但沒想到國稅局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斷的改來改去,開出稅單凌虐太極門師徒29年,因受虐人數多達萬人,史稱「法稅228」的恐怖事件,太極門師徒被永無止境的違法稅單,週而復始的折磨,陷於痛苦深淵。
檢察官辦案,可以自行捏造被告的所得,丟給國稅局稅官發單課稅,在被害人提出行政救濟時,再被納保官、訴願委員、行政法官與國稅局稅官們合作,人民敗訴,再丟給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執行查封、拍賣、甚至沒收,在拍賣、沒收成功後,各個單位的官員們各自依稅單上的稅額乘上可以領獎金的比率領取獎金,這恐怕不是剝一層皮而己,而是剝了好幾層皮,很恐怖!
去查看這群知法犯法的官員及失職違法的稅務官員,加上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更與國稅局稅官「官官相護」,一起欺壓善良百姓,人民的人權一再的被戕害,您說人民能不苦嗎?執法官員及握有公權力的官員們,若能學習神愛世人慈悲為懷,時時抬頭看看眾神關愛眾生的眼神,苦蒼生之苦,當會有一些啟示!太極門案件涉及的信仰自由和人權問題,必須以透明、公正的方式進行調查和處理,並提供適當的救濟。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批評台灣司法及稅法體系的腐敗和不公,尤其針對太極門案的處理方式。他指出,太極門稅務假案是假事實、假證據,無中生有的稅務假案。在不當的稅務獎勵金制度下,檢警單位、國稅局、行政執行署和廉政署等單位都參與其中。他認為,台灣的司法體系已病入膏肓,必須積極進行改革,來推動法治文化和人權精緻化。他相信,能平反29年太極門稅務假案的政治人物,是人權歷史上第一個最有作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