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汰除濫權貪腐官員 讓賦稅人權有保障

 

不該有的「獎金制度」,查稅獎金、交通違規獎金、破案獎金等…,卻讓少數貪圖巨額獎金的不肖官員,刻意製造可獲得更多獎金的機會,顧不得「保障人權」才衍生那麼多問題,不但違背了制定獎金的精神,也苦了被罰單、稅單追得團團轉的老百姓!不要再讓獎金製造更多的民怨了。自90年廢除圖利國庫罪之後,每年新增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從90年的189萬件,一直增加到112年1405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未結案,攀升超過5倍了,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面臨被強制執行。

訴願的結果應該都是稅單正確無誤的,據了解,訴願委員會的委員們絕大多數都是財政部官員,不管是官官相護、還是球員兼裁判,人民訴願成功的機會很小。申請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應是戒嚴時期的惡稅制度,也是不講人權的專制極權國家充實國庫最有效的方法。但是至今已經解嚴38年了,許多惡法、惡稅制仍然繼續使用,仍然是充實國庫的良方,但卻嚴重的違背民主自由國家講究的人權,更吞噬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期盼政府堅持維護台灣是民主自由有人權的國家,首先廢掉稅務獎勵金外,並修改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的惡法。

台灣的長足進步似乎只有在經濟上的表現,但在法稅人權上似乎從未進步,尤其是解嚴後,許多戕害人權的法條仍然繼續沿用,政府官員不努力修法趕上時代的進步,還說「惡法亦法」要人民遵守,官員自己卻不遵守,才會有許多淪為國際笑柄的不堪數字。例如民意調查對法官的不信任度84.6%、對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為76.5%,尤其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達9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公佈將執行的欠費欠稅案件高達1405萬件,更令人不堪的是財稅官員每年可領為數不少的稅務獎勵金,實在太可惡了!

太極門稅務冤案迄今29年了,目前仍未完全平反,如此讓無辜人民遭受漫長的折磨?探究其原因,法制不良的因素固然不能排除,但追根究底,主要原因在於主管政府官員們欠缺專業良心與道德勇氣。亟待改革之處,更是千頭萬緒。司法體制內雖有少數富有改革熱誠的年輕司法官,積極從事司法改革工作,可是在體制重重限制下,往往是事倍功半,而有賴社會各界的助力。政府應依法行政,以民為本,以法為規,讓冤案不再發生,才能有真民主、真自由、真法治的社會,台灣才能有人權、有尊嚴。

聯合國頒布國際人權兩公約已逾半世紀,台灣將兩公約國內法化也已滿16年,但台灣的賦稅人權卻仍然落後各國,每年皆有諸多有識之士呼籲政府本於良心,改革司法行政弊病,汰除濫權貪腐官員,廢除行政執行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以實現公民正義。
 

廣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