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德國在戰後的司法改革瞬間成長,從一個極權國家變成法治國家,日本也是如此,雖然仍保留天皇,但並無實權,憲法把良心放在裏面,也變成一個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非常難得。反觀台灣戰後演變至今,雖然也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但執法的官員們似乎都沒有人權的觀念,以至百姓的人權被侵害時有所聞,「人民人權被侵害,十之八九來自於政府」,國家元首有這樣的認知,也算是承認各機關單位執法官員有就職權之便侵害百姓人權,但是解嚴之後至今仍未建立台灣為人權保障的國家,淪為只會喊口號的政府,口號有「人權立國、「轉型正義」等等。
少數檢察官濫權辦案,利用媒體公開辦案,沒證據也起訴,造成法官無罪判決的比例很高,還能上訴再上訴,真是浪費司法資源、凌虐百姓、戕害司法人權,最後死不認錯的說與法官看法不同,連被監察院糾舉後也能逃過處分,甚至還繼續升官發財,這樣典型人物以侯寬仁檢察官為代表。現已高升至法醫研究所所長之職,前陣子還想擴編升級至院長一職,閙了一陣風波。
當法官的審判已達到顯然離譜烏龍、荒腔走板程度時,除了審級救濟之外,待案件定讞之後,司法院難道不能加強職務監督之責嗎?難道非得嚴重到出現侵害人權的冤案,或「司法膿瘡」都幾近崩裂了!遑論實務上似乎也未曾有究責案例。台灣的稅官可以領稅務獎勵金開違法稅單,這嚴重的偏離公義及人權的正軌,絕對會引起各界發聲批判,這樣的稅制再不改革,那就毫無人權可言了!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01年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約189萬件,...接著2015年653萬件,2016年809萬件,2017年936萬件,2018年1021萬件,2019年1104萬件,2020年更高達1431萬件,2001-2020成長了7.57倍。政府恣意徵稅,造成企業倒閉、內資外流,外資不敢來台投資,年輕人低薪失業,人才外流。其中還把「查稅獎金」更改名目為「稅務獎勵金」,要知道這是沒有法源的獎金喔!而且還人人有獎!「稅務獎勵金」就是違憲、違法,引發財稅官員貪念,惹起濫權開稅單徵收之動機。顯然,這當中開錯稅單難以統計,導致人民普遍的不信任稅官,但對違法官員死不認錯的心態也是無可奈何!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是設計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升官發財代表性人物。
其實太極門一案已經三審確定無罪無稅,根本不需要再找出太多的情理法的法條還太極門清白,若說要提出任何法條也只要「《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請執法官員依法行政,據以撤銷太極門案,還太極門修行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