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們都知道有太多不合時宜的稅法法規稱為惡法,可以強課百姓的稅,不繳或無法繳就可限制百姓出境,再論倍的罰鍰,這都是台灣早年戒嚴才有的惡法,解嚴後還不修法,想問諸位前後任財政部長,是為了獎金嗎?「盜亦有道」,尚會留一條生路給人家,不會趕盡殺絕,然而人民繳稅供養的政府竟這樣對待人民。政府有責任「保障納稅人的權益」,趕快修改侵害人權的惡稅法,做到政府不傷害百姓賦稅人權,心甘情願盡義務高興繳稅,而不是讓稅官下狠招強課稅,招惹民怨還領獎金,這不是讓百姓恨得牙癢癢的!
國稅局因違法課稅,而讓百姓疲於奔命,在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回回好幾年;只怕事情未解決當事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老百姓實在有夠可憐!稅務本身是要依專業的衡量與認定,如果只顧及移案單位的權威,而忽略了百姓的賦稅人權,如此更會招惹民怨。政府官員在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時,不得不謹慎。稅務官員不依法行政,濫開的稅單,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行政救濟又失靈,當申請訴願時,人民沒錢繳三分之一的稅款,就任由國稅局宰割,然而立法院接受財政部建議「維持原條文」,國稅局違憲犯錯戕害人民,立院竟然同意幫財政部,讓人匪夷所思。
一直以來,國內專家學者表示司法、稅制改革刻不容緩,解嚴以來,國家更應該加速改革,修掉或廢掉惡法,怎可讓惡官繼續使用惡法來凌虐人民呢?台灣的稅官可以開違法稅單領稅務獎勵金,這嚴重的偏離公義及人權的正軌,絕對引起國內外專家學者及人權領袖發聲批判,這樣的稅制再不改革,那就是可領獎金的稅官最大,用稅單綁架百姓,甚至政府!這要如何獲得人民的信任。稅務人員依法查稅,人民依法繳稅本是天經地義,卻因不肖官員貪圖獎金,濫開稅單,協商課稅,甚至違法強制執行,造成企業出走,經濟蕭條,未來危機重重。
法稅改革指標性案例太極門人權迫害案,國稅局自始明知太極門並非補習班,卻仍以補習班名義強徵課稅。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仍因以補習班名義開出的81年度違法稅單而遭違法拍賣、收歸國有,持續遭國家公權力迫害29年。
許多百姓也都是稅災戶,面對稅官挾著國家機器的課稅暴力,百姓根本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05萬件,真是讓全國百姓嚇死了。顯現政府再不改革無以救台灣了,尤其是稅改為首要,政府一定要有藏富於民的觀念來推動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