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全球關押最久死囚」袴田巖獲判無罪 從冤案看「良心法官」司法戰役

 

全球各國的法律章程中,唯獨日本於《憲法》第十九條中明文寫出:「思想自由和良心自由不得侵犯」。在當前日本和台灣的司法環境中,良心法官的特質愈加顯得珍貴,尤其在公平與正義的薪火相傳中,睿智與勇氣是不可或缺的。然而,隨著一系列冤案的曝光,人們開始質疑法官在判決中的獨立性與公正性,尤其是近期日本袴田巖案的再審,讓我們再次審視司法體系的運作,反思良心法官的真正使命。

我們不得不省思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法官獨立性理應保障每一位被告的基本權利,但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經常面對政府和公權力的壓力,這使得司法被迫向權力屈服。長期關注法稅的專家學者們也在各式論壇中提到,台灣的司法環境同樣面臨著類似的挑戰,在行政訴訟及訴願程序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稅務訴訟法官經常出現「100%判人民輸」的情況。

此外,法官學院長期邀請財政部及國稅局官員傳授稅法稽徵實務課程,導致行政法院法官根深柢固地被灌入國庫主義思維,而不是從證據法則、程序正義角度審視國稅局課稅,有無足夠證據證明人民有逃漏稅的事實。基於以上種種的現實存在,使得法官的獨立性受到質疑,法律制度的健全性也因此受到嚴重擾動。

在許多情況下,法官的決策似乎更偏向於迎合上級和業界的普遍觀念,而不再以社會正義與個人權利為根本出發點,這種心態使得許多法官成為體制內的執行者,缺乏了應有的良知與勇氣。對於那些勇於挑戰不公的法官,如袴田巖案中的熊本典道,始終堅守司法人的良心,他的行動讓我們看到了追求司法公正的希望,熊本法官的努力不僅是個人的英勇行為,更是對於整個法律系統的質疑與挑戰。

台灣過去三次國際審查已花費近2,400萬元,司法機關還故意掩飾人權問題,對國際委員誠心指正敷衍推拖。政府各部門的共同核心文件提出三個報告共寫了752點,財政部竟只有6點提出,在國內釀造稅災遍野的財政部,明顯侵害人權且惡名昭彰,卻只以應付了事的心態潦寫幾點跟保障人權無關的東西,讓國際委員無從審查,更遑論給予建議改善之道,卻也不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行政院人權處對這些單位有任何檢討之處。縱觀以上,更讓人民堅信,若不進行深入的制度改革,良心法官的努力將難以扭轉整體局面。

面對眼前的挑戰,社會的關注與壓力將是改變的動力。從袴田巖案中熊本典道法官的典範,更讓我們相信,要讓「良心法官」發揮真正的作用,成為捍衛正義的勇士,必須仰賴全島一心的共同努力,持續推動對於法官的獨立性、專業培訓和有效監督,倡導司法獨立,才能轉變整個司法體系,讓其成為人民的信賴,如前司法院長翁岳生所述:「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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