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守法的檢察官可是法力無邊,藉著媒體恣意妄為,傷害百姓要多大就有多大,只因為從未有任何的機制、或長官給予懲處,讓一件無中生有的案子起訴、判無罪後還要上訴、再上訴,最後還是無罪的結果,這不僅是浪費司法資源,還讓人深深覺得檢察體系,長久以來違法濫權成習慣,若再不整頓,再繼續爛下去,會害了大多數守法、尊重人權的檢察官也都被冤枉。就像牙齒一樣,檢察體系中有爛掉的該做根管治療,若太嚴重的更要拔除!
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竟然膽敢說:「 法院的判決不算數」,並繼續用巨額稅單凌虐太極門,根本就是違憲 、違法;才會被法稅學者專家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的228。形容太極門案件,就像228事件一樣的悲慘!更誇張的是228事件是發生在戒嚴時期 、太極門假案卻是發生在解嚴之後!然而,已是民選總統的年代了;國際專家學者也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典範」,卻依然發生這麼不公不義的事情 !
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違法的假案,沒有證據也要辦下去,難道不辦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寧願對不起百姓,騎虎難下,只好濫權亂辦一通!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
台灣濫權起訴的現象較嚴重,故法官作出無罪判決的比例比日本高出很多,顯現台灣的司法人權被戕害很嚴重。過去侯寬仁檢察官濫權瀆職,指揮各部會、媒體等協同辦案,用盡手段迫害被告。更可怕的是甚至長官不但沒有懲處他,反而讓他升官發財,這要如何獲得百姓對司法的信任。
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有不少人知道國家對不起太極門,太極門案如果要真正解決的話,還是要靠政治解決。如果政府有良心,能放一點力量在太極門案上的話,是可以做得到平反的;但他提醒,所有的權利都是爭取來的。蔡維杰希望大家持續關心太極門冤錯假案,這個案子未解決,要去跟世界大聲說台灣是多民主、多有愛心的國家,其實是非常諷刺的。所以現在要司法改革,如法官法,除了敘獎外,也應要有懲處,甚至淘汰的法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