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稅務問題嚴重,尤其是在人權侵害方面,像欠稅可以管收與限制出境都是太超過,更離譜的是稅官可以不理司法判決,繼續開稅單,還有行政法院有著一群不懂稅法的稅務專業法官,都要依照被告國稅局的答辯書作出判決,百姓只得到6%的勝訴率,更可憐的是獲得勝訴的百姓,仍舊要面對重開稅單的待遇,所以百姓的勝訴率到最後實際上是0%,真是欲哭無淚啊!
在稅官的字典裏是沒有「處罰」二個字,在財稅單位有稅務獎勵金的鼓勵下,稅官可以依個人認定,沒有證據來濫開稅單,所以就算是被判百姓勝訴,要國稅局撤銷稅單,稅官可以重新算一算稅額,再重開給您、要請國稅局及稅官們尊重「賦稅人權」根本是緣木求魚。請問這叫百姓如何相信稅官呢?因為財政部長把狼群養在羊群裏,放任狼群大吃羊肉了!要知道綜所稅七成以上來自於新資所得的納稅人身上,這本就是極不公平的稅制分配,更是劫貧濟富的稅制,以致於稅收年年超徵,這樣用惡法的稅制搶奪民財,不是違憲那是什麼?
稅災戶吳沛純原本要買補習班,結果沒買成,但補習班的稅卻要她負責。159萬的烏龍稅單,國稅局卻說這點小錢,繳一繳就好,即使行政訴訟贏了,結果國稅局竟憑未成交的買賣契約,恣意認定她是負責人,追討補習班欠稅罰金加利息、滯納金,總共超過320萬。人民訴訟贏了,國稅局也不認,可憐的小市民無力跟白色恐怖的稅務反抗,這是我們政府無能?還是人民都是刁民不講理? 台灣雖已解嚴但『制度性暴力』仍存在,人權最大的侵害者不是個人,而是政府!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5%,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稅務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太極門案始於85年檢察官侯寬仁的違法濫權起訴,無中生有製造出的假案,過程中遭監察院調查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與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縣市政府封鎖各地道館、惡劣訊問押人取供等八大犯行,甚至侯寬仁檢察官親上新聞節目抹黑太極門等,不惜用各種違法手段,意圖摧毀心靈團體太極門,就像是「檢察官的塔利班」。再加上國稅局用國家機器當絞肉機的絞碎人民,人民的生命、財產無保障,人民無人權,人民必死無疑。呼籲政府應還給太極門正義平反,懲處濫權失職的官員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