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日益嚴峻時期,面臨死亡的威脅,大家都得了疫苗憂鬱症了!人命關天,希望政府購疫苗透明化,要愛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若地。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扮演一隻惡狼的角色,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而且堂堂一個高官公然賴皮,實在是笑破人的嘴!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要躱都躱烈掉的。
呼應聯合國世界環境日,NGO世界公民總會等民間團體舉辦的精采絕倫論壇,「法稅疫苗」與良心、善行,讓人想起歷經27年的太極門冤案,迄今未能完全平反。台灣的行政、司法環境受到嚴重汙染,存在已久的「本位主義」與「官官相護」的官僚惡習,迄今仍未完全消除,明顯看到司法環境之汙染問題,值得警惕。正值推動司法改革、轉型正義之際,防止公權力的濫用,需要政府官員們的良心與善行,如果,還需要人民的「法稅疫苗」,是一件相當奇特的事。
「人權保障」也是很重要的選項,而這似乎全控在官員手中,尤以司法、稅務二項為甚,希望政府能看到「人權保障」的重要性!國際人權兩公約,經國家元首簽署等同國內法已過十四年了,無法感受到官員對人權的尊重有提昇。人民沒有感覺到我們的官員在用保護人權,尊重人權的態度依法行政,多是避重就輕、或根本不遵守,難道台灣的人權在走回頭路?法治國家要使行政步上正軌,需恪守依法行政的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行政權的侵害,因而上述兩項國際人權法,有其神聖之使命。
人民遇到球員當裁判的官員,就倒大楣了,輸家永遠是百姓,而且是輸的很慘!倘若官員永無止境地荼毒百姓,百姓那有翻身之處?第三代人權包括環境權與和平權等等,防止公權力的濫用,要重建人民對司法與稅務的信心,做到真正的司法與稅務的改革,多引用國際兩公約作為審案及判決的參考,台灣將變成驕傲的人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