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轉型正義不應有期間限制 應顧及納稅者權利保護

 

長期以來,國稅局拿著羽毛當令箭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不顧違憲、不顧納稅者權利保護,絕大部分都不合時宜;案件一拖就是20年還繼續玩弄百姓,到底要何年何月?行政訴訟案件被撤銷,居然可以一再重核維持原核定,難怪稅務案件中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如此產生的!

二十多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但在104年,與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沒有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試問:張盛和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都沒有,張盛和只有用稅務獎勵金犒賞拼命開稅單的稅官們,但百姓沒有財政部長可以稿賞自己一千萬的獎金,還冠冕堂皇的說拿獎金可以養廉,不像王建煊前部長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過得心安理得的日子!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31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期盼有勤政、廉政的政府,不要老是口口聲聲愛台,骨子裏做的常是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最毒的是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在百姓最後獲得6%勝訴的機會後,高興沒幾天,又被國稅局重開稅單,百姓仍然保不住6%勝訴的財產,若是吞不下這口氣,繼續槓上國稅局再走一遭不會贏的行政救濟,最後仍是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不知幾倍連課帶罰的稅收,包括冤、錯、假的稅單,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檢視轉型正義成績單,從台灣的賦稅人權探討轉型正義,認為轉型正義不應有期間限制。中興大學法律系李惠宗教授認為這份報告是監察院所有調查報告中做的最好的,不但指出台灣稅制的重大缺陷,更有制度面的改革建議,值得台灣人民細讀。此報告指出,人民對課稅處分不服提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後訴訟,然因法院僅會撤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而非原來的「核課處分」,所以稅捐稽徵機關只要重新作成新的「重核復查決定」,當事人必須重新再進行行政、司法救濟,導致成功打贏稅法官司的當事人,反而陷入無限輪迴的救濟困境。報告對成因與改進建議詳細分析,希望觸動財稅機關對稅務人員能夠加強法學知識,從尊重人權的角度開始做出發點,來改善稅務制度,才是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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