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律師遭離譜構陷的橋段手法,竟與侯寬仁當初違法偵辦太極門案的過程有著驚人巧合!侯寬仁當時為了蓄意構陷太極門師徒,竟然發佈假消息,以養小鬼這個極其荒繆的虛幻藉口來欺騙社會大眾,抹黑太極門師徒的清譽,試圖誤導社會輿論造成民眾恐慌,而他明知自己無法證明小鬼的存在,於是在查無養小鬼的證據下,他又透過媒體公開徵求告訴人成立自救會並對太極門提告,許多人因為被誤導而簽署訴狀,很多人開庭時當場表示,並沒有要提告任何人,法官當庭拆穿侯寬仁構陷太極門入罪的違法事實。
侯寬仁檢察官深知難以詐欺或養小鬼成功起訴入罪太極門,於是卻違反基本法理在起訴書中兩面構陷,一面稱敬師禮為違法詐欺所得,請求沒收,一面又稱說敬師禮是合法補習班學費,直接移送國稅局課稅,明顯違反一事不二罰的基本法則;同時帳戶實際餘額僅61萬元,侯寬仁卻捏造為31億元,並找了當時的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沒調查就直接對太極門開出天價稅單,讓太極門同時面對司法與稅務訴訟雙重夾殺,無中生有蓄意構陷的手法卑劣至極。
難怪監察院主動調查太極門案後,直指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有八大顯著違法濫權,並要求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想不到法務部竟官官相護,故意護航侯寬仁,最終超過10年的懲戒時效,讓違法歷歷惡名昭彰的侯寬仁全身而退,重創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現行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那麼低,來自於司法面對違法濫權官員時,避重就輕,甚至刻意為其開脫,讓違法官員未能受到應有的懲處。
原告義務辯護的張靜律師氣憤的表示,法院對要求調查的事項都不查,當然查無實證,司法者刻意為違法肇事者開脫的行徑鑿斧斑斑,助長行政與司法人員更敢違法濫權,顯見司法正義的不彰,已影響到我國民主法治的遂行與形象,執政當局豈可輕忽?
我國的法官法雖訂有評議法官及檢察官的規定,但法規中可以決策評議的外部人員的總數竟都佔少數,根本無法發揮決定性的決議,且外部人員遴選皆由司法人員高層決定,幾乎是自己人審自己人,仍舊難逃官官相護的模式,自然不能發揮有效的汰除功能,反形成一個保護不良法官及檢察官的保護傘,無益司法改革,反更助長敗壞。
所以要落實維護法律正義及人權,首要任務必須修正目前的法官法的弊病,讓外部評議者佔比高於2/3,遴選過程與被遴選身份也必須是真正社會公正人士,而司法或行政相關單位首長高官的姻親同僚也都應該迴避,或者過往在許多案件處置過程本來就備受公議者,也都不該進入評議名單,如此一來,就能一次徹底扭轉司法及行政的歪風,方法不是沒有,端看立委們,有沒有心要為人民修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