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侯寬仁侵害人權 脅迫取供製造冤獄是強制罪

 

日前侯寬仁任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時報名角逐檢察長遴選,最終未入圍。他想當檢察長的消息一傳出就惹議,民眾紛紛投書媒體批評:「失職檢察官竟要晉升檢察長?」、「慎選懸缺之檢察長,寧缺勿濫。」當時法界人士甚至呼籲,勿讓侯寬仁當檢察長,否則帶壞司法風氣。

侯寬仁因曾偵辦過「周人蔘電玩」、「太極門」、「馬英九特別費」等案名噪一時,但「馬英九特別費」案遭法務部認定「筆錄嚴重失實」,及多個案件涉違失而踢到鐵板,民國97年及99年的考績都獲乙等,直到民進黨執政才又獲重用當廉政署副署長。

侯寬仁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時,有更多的違法手段而引起非議,很多法界的學者專家直到現在還是對他批判不已,有位前大法官甚至批評他沒有足夠的人權觀念,更不照正當程序來偵辦案件。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強因長年累月參與太極門案訴訟,深知內情,劈頭就說:「這是無中生有的冤案,整整在台北地院、台灣高等法院跟最高法院的審判過程花了10年3個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也無罪,三審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確定,證明這就是一個鐵錚錚的、血淋淋的冤案。」

當初被侯寬仁羈押的4個太極門被告都獲得冤獄賠償,掌門人洪石和被羈押159天,獲賠償金63萬6千元;其妻子游美容被羈押155天,獲賠償金62萬元;弟子陳調欣被羈押116天,獲賠46萬4千元、弟子彭麗娟被羈押40天,獲賠12萬元。

濫權羈押、違反偵查不公開、脅迫取供跟濫權枉法起訴,都涉及刑事犯罪,法務部依法應把濫權違法的檢察官送法辦,蔡富強斥因官官相護,檢察官絕不會去起訴檢察官濫權訴追;如此明確的脅迫取供,卷內記錄也都有記載,高檢署竟然說,等太極門刑事判決確定以後再說。蔡富強不解這跟刑事判決確定有什麼關係?他質疑,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且脅迫取供是強制罪,是妨礙自由,這都是實質犯罪行為,檢察官的個人犯罪行為,跟太極門的案件被告有罪無罪有什麼關係?

嚴辦他人卻輕放自己人,侯寬仁的偵辦行為已經涉及踩到法律紅線,還洩漏了國防以外的機密罪,蔡富強說明,洩漏偵查過程中所查到的甚至是不實的訊息:「竟還把不實的訊息散佈給媒體,這個還涉及妨害名譽的誹謗罪!」此外,他還表示侯寬仁把被告陳調欣的妻子關在拘留室裡,涉犯強制罪、妨礙自由:「想利用她來逼迫陳調欣做不實的口供,這是脅迫取供。不管是強制罪、妨礙自由,或脅迫取供,都是犯罪行為。」

蔡律師強調,法律有所謂的無罪推定,在法院還沒有判決確定之前,任何人都只能當做嫌疑人而已,不能夠直接就認定他是犯罪者,像太極門案更是如此的惡行,造成對人民權利的侵害:「整個偵辦過程中,完全荒腔走板。」辦別人的時候就是雷厲風聲,辦自己人的時候就是遮遮掩掩、欲蓋彌彰。檢察官負責訴追犯罪,卻官官相護,帶頭包庇檢察官,不能正己,何以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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