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一生奉公守法變成欠稅大戶 人瑞淚控國稅局追殺連保單都扣 3

 

因為是保單,不僅有著金錢價值,還有保險受益問題,攸關要保人的利益。109年10月26日,楊高寶珠透過立委辦公室聯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等官員進行協調,希望官方能夠顧慮保單利益。不過,國稅局等官員仍態度強硬表示「一定要收足4千2百萬元,沒有轉圜餘地。」如果她不將保單解約,則採使用保單向保險公司質借的方式,雖然只能借到3千2百萬元,但剩餘的1千萬元,仍要由她負責補足。

楊高寶珠聽到國稅局下達的最後通牒,當場老淚涕橫,大聲哭訴心中委屈表示,她一生奉公守法,如今卻變成欠稅大戶,整天遭到執行署追討,心理負擔很重。她還說夢到公公、婆婆責怪她,好好的一塊土地竟被處理成欠稅大戶,怪她這個媳婦如何持家?造成她「都無法好好入眠」。

國稅局及執行署官員看楊高寶珠越說越激動,討債口氣轉緩,連忙安慰她「放下」,她的兒子、媳婦及孫子也急著在旁安撫。其實,國稅局早在106年3月,就將她的欠稅案移送給士林分署,士林分署清查她的財產後,逐筆追討欠稅,發現她還擁有一家頗具規模的氣體公司股票,這家公司為她兒子所經營,所有產品專門提供新竹科學園區的高科技公司使用,在拍賣這家公司股票再加上質借保單,又陸續追討9千5百萬元到案。

楊高寶珠最後輸掉官司,遭行政執行署繼續追討。執行署官員透露,像她這般高齡還被追債的其實並不是第一人,105年台北分署就對一名滯欠8百萬元土地增值稅的88歲王姓老婦人進行追討,還查出王姓老婦涉嫌隱匿財產,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創下最高齡被管收的紀錄。

王姓老婦身高不到150公分,體重30多公斤,當年6月到9月被關在台北女子看守所時,是全年溫度最高的時候,平均溫度是36點7度,看守所舍房非常燠熱,跟烤爐沒兩樣,一般人都受不了,何況是老人家,執行官很擔心 王姓老婦安危,還天天到看守所「問安」。

109月間,新北分署也向法院聲請管收1名欠稅1千2百多萬元的74歲陳姓婦人,陳婦是1名不動產達人,曾在3年內賣掉18筆不動產,銷售額高達1億元以上,但是公司沒有營業登記,也積欠營業稅、營所稅及綜所稅。

陳婦為規避繳稅,竟將名下3千萬元股票及土地全部移轉給子女,被法院認為有隱匿財產之嫌,裁准新北分署聲請的管收,被關進台北女子看守所。陳婦被關後,天天向子女哭訴,抱怨失去自由,睡不好,她的子女到處奔波籌錢變現,到了第20天才湊足1千2百多萬元將陳婦救出牢籠,重獲自由。

《行政執行法》規定,欠稅當事人若隱匿財產就強制管收,但楊高寶珠因為已經是人瑞級的阿嬤,行政執行署擔心若對楊高寶珠管收,恐會造成危險,因此目前也只能就她現有財產進行追討。所以就算擁有一筆10億元的土地,賣出就要繳幾乎一半的增值稅,若再轉移給子女,再繳贈與稅,若未申報,就會被國稅局連課帶罰,錢都被國稅局吃光光了,然後財稅官員們又可得到一筆豐碩的獎金,這樣人民的財產被剝削殆盡實不應該,再者國稅局對欠稅百姓論倍、甚至好幾倍的罰更是惡稅制,在歐美人權國家都是20%、30%的罰則,才是合理。期望政府要以人權觀保障人民的財產權來修改稅制,尤其是剝二層皮的稅制、高倍率的罰則等等,都不應該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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