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告惡檢 許添財自訴2檢察官濫權追訴

 

立委許添財在擔任台南市長時的海安路地下工程被控圖利廠商官司無罪定讞,許添財宣布控告檢察官黃朝貴、吳文政濫權追訴。

對於這種司法迫害,許立委要正式宣戰,相信一定會贏。這是人民自救的全面性運動開始,台灣的司法改革如果沒有成功,改革運動將是一場空,檢察官對他是「明知而蓄意濫訴」,當初他是解決弊案,卻被說成是主導弊案,真正做事的卻被處罰,他不得不再戰。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代吳文政回應表示,應檢視檢察官起訴內容及證據是否合理,許多案件從起訴到判決均處於動態中,不能因為檢察官起訴的案件被判無罪就認為是濫訴,就要對檢察官提告,否則檢察官背負的壓力就太大了。

綠色逗陣之友會聯合當事人「控告惡檢」行動第三波,由該會理事長王美琇、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律師顧立雄等人陪同許添財召開「市政救星變罪犯」記者會。綠色逗陣,此案檢方片面向媒體放話,提供尚未證實的資訊,引誘媒體加入聲討被告的行列,意圖主導社會輿論,且檢方辦案草率,所有起訴證據全不查證,也不向被告求證。

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抨擊檢察官沒有充分的證據與事由就逕行起訴,檢察官有權無責,許添財提告的行動,是對亂來的檢察官提出嚴重警告。律師顧立雄替許市長採取法律行動,希望法務部等單位正視檢察官的有權無責已達到無法制約的程度,他也知道提告的舉動可能被駁回,但若被駁回,將聲請釋憲,因為這是對被害人嚴重的傷害。

許添財是於擔任台南市長時期,因海南路地下街與停車場工程案被控貪污,最後判決宣告無罪定讞。對於惡檢濫權控告,許委員認為破繭/檢行動是台灣民主化以來,第一波面對司法正義的行動,同時也是人民自救全面性運動的開端。

當初上任台南市長後,召集政風處、法制處、律師、顧問以及各行政單位來共同解決工程問題,應該是他「解決」弊案,卻被指控「主導」弊案。他感嘆,肯負責的人下場卻被起訴,導致現在明哲保身的、層級越高的政府首長都不敢親自批公文,變成台灣現存政治問題,真正受害的是國家和人民,當然要對惡質檢察官提告。

立委尤美女也認為,許多檢察官涉及濫訴時,總是以依法執行職務、依法起訴為由,但是檢察官偵查過程中是否依照罪刑法定、無罪推定、比例原則,遵守嚴格的法定程序與倫理規範就不得而知。現今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幾乎沒有實質效用,因為必須要由檢察官提起公訴、要件成立的條件相當嚴苛,必須是「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要證明檢察官心中是否為「明知」較困難。未來在立法院也會要求相關部門做出專案報告,並研擬修法。

希望政府真正面對檢察體系有權無責的事實,希望聲請大法官釋憲,對於檢察官濫權造成對被害人的聲譽、生涯、家庭這些傷害,可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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