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法稅改革聯盟黃姓志工媽媽,被警察違法逮捕事件,引起輿論譁然,這背後是否真涉及預謀勾串的結構性犯罪呢?
919竹北事件當日傍晚,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結束,約20分鐘後又返回,以李姓主任執行官已經提告為由,將黃姓志工媽媽以現行犯名義帶回派出所偵訊,甚至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警方有違慣例與常理的作法,引發民代質疑主任執行官享特權,動用警察為個人提告。
新竹縣議員陳栢維質詢時痛批,如果今天報案,警察只是執行官講什麼,就去處理?不用去看事實的真偽?她說人身受到迫害、拍打車窗,承辦人也不看影片,只因她是執行官,所以不用看?就有差異處理這件事嗎?
立法委員林思銘認為,919事件中的黃媽媽是在一塊空地安靜的舉牌,並沒有妨礙公共秩序與安寧。警方如此大動作,顯然是受到了壓力,這背後一定有一隻黑手對警方施壓,讓他們完全違反正當的法律程序,沒有保障人權。他相信警察暴走的原因,跟告訴人身分特殊(行政執行官)有關。
立法委員鄭正鈐非常肯定與支持法稅改革聯盟的志工多年來站上街頭表達訴求,希望台灣的租稅環境能夠更透明健全,執法者不管是警察或者執行官都應該了解,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環境,言論自由像陽光、空氣、水,無所不在。919竹北事件讓他懷疑,目前的政府是否想對言論自由做限縮,透過不同管道製造寒蟬效應。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驚爆,警方違法拘留黃姓志工媽媽數小時,還重作筆錄,配合執行官提告!
依據警方在筆錄上的官方版資料,告訴人李姓主任行政執行官是在20時左右才去竹北偵查隊提出告訴,20:51完成筆錄,所以當天傍晚六家派出所警察把黃姓志工媽媽帶回派出所時,根本還沒有人提告!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規定,如無法查證身分,警察才可將該人民帶往警務處所進行查證,但警方在17:46盤查,就已經完全掌握黃姓志工媽媽的身分和相關資料,18時左右把她帶回派出所違法扣留超過3個多小時,為的就是配合李姓執行官作完筆錄後,等告訴程序完成了,才有理由逮捕黃姓志工媽媽!
事實上,黃姓志工媽媽的辯護律師在20時左右到場,21時前已經作好的筆錄,竟然在警方的卷內看不到,不翼而飛!
高鼎懿分析,很顯然警察發現李姓執行官還沒有完成告訴程序,必須在21時之後,另行製作新的筆錄。所以21:02警方才會在六家派出所前說,現在依現行犯逮捕黃姓志工媽媽,要開始作筆錄,最後志工媽媽在23:01完成新的筆錄。並指出:「從所有的證據都顯示,警察就是刻意的把人抓回去,刻意安插一個罪名,也不管你成不成罪,就是讓你不好過!」
因此,六個月後,檢察官以查無具體證據不起訴,顯見當時警方大動作的逮捕與召開記者會之荒謬,但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卻無人被究責。無辜志工媽媽驚恐的眼淚我們下集繼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