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 執行署一路追殺百姓 等是有家歸不得

 

曾經鬧得滿城風雨的基隆陳青旭欠1萬8千元罰款,透天房屋遭法拍案,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率好幾位教授及苦主一家去宜蘭分署抗議,才發現事實上,宜蘭分署法拍陳宅,行政疏失甚多。法務部執行署對人民追殺迫害,令人毛骨悚然,更違背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曾在台灣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基隆陳青旭先生欠1.8萬元交通罰緩被超額法拍案,導致祖孫三代遮風避雨三層樓祖厝市價約250萬元,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以135萬元法拍;行政執行署在一、二、三拍過程中,包括本人、自己的媽媽以及鄰居均完全不知情房屋曾被貼上封條,所以房子是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情況下不見。質疑宜蘭分署難道要為了1.8萬元,殲滅他全家人?「台大教授拯救陳青旭行動聯盟」提出宜蘭分署處理陳案有三個不實,包括「查封不實」、「筆錄不實」、「拍賣使用公告不實」。 

陳案遭法拍,當時屋中還有一台新電腦、三台冷氣可供執行,據宜蘭分署連續發表兩次聲明澄清,其係於多次清查義務人有無存款、薪資的存在,並兩度扣押義務人存款無著,確認義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才依法拍賣義務人之不動產云云,這樣的說法看似已充分考量義務人履行之困境,但卻忽略該房產係義務人一家賴以生存的唯一居所,一旦拍定被迫搬遷,恐對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損害過大,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此正如法諺「不可用大砲打小鳥」所示,必須考慮「比例原則」,為執行公權力者理應念茲在茲的準則,人權律師蘇友辰認為「公權力者也要有溫度」。

當事人覺得不合理提出陳情,認為房子好像被拍賣得很祕密,從頭到尾不知道房子被拍賣,但拍賣房子,是不是應該依法有據?不僅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等人投入聲援,並帶著陳青旭開記者會、收集行政瑕疵外;後來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高涌誠也宣布介入調查,他們認為這筆拍賣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侵害人民居住權。

當然,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立可白」黑把戲也很精彩,前立委許添財曾揭發這個內幕,張盛和修改公文書,偽造公文的證據頓時攤在陽光下,「公文書發出的公文竟然能夠用立可白把它塗掉,再改日期提早執行,世界上有這種稅務人員,稅務機關?」身為國家稅官竟然膽大包天塗改公文,把國家的法律視為糞土!是圖獎金?還是圖升官?一紙遭塗改的公文書就這樣毀掉人民的權益與身家保障,實在太過分了!

在德國追溯人民罰鍰超過財產一半就必須停止,這是人民的基本生存權,而我們是欠繳1萬8千元罰單就要賠上250萬元透天厝,高達139倍這樣合理嗎?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欠稅欠費案遭強執案件近1431萬件,公權力即使合法行使,也可能粗暴輾過受害者的人生。行政執行署濫用公權力迫害人民,還洋洋得意於執行成效,把人民逼入萬丈痛苦深淵!

其實,稅務機關也有很多的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司法膾炙人口的書「流浪法庭三十年」、「鹿港幽魂」描述的都是百姓被司法凌虐活生生的例子。濫權違法官員,產生多少法稅冤案,一再   吞食老百姓的青春歲月、與生命財產。

對於死不認錯的政府官員,國父用五權憲法已立國百餘年,百姓只看到五權倫理失衡;政府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結果百姓的人權未見提升,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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