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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財稅黑手的霸凌


面對不斷開來的違法稅單,太極門弟子持續提起行政救濟,贏了十幾次,但案件始終無法終結,深陷公權力泥淖的弟子只能四處陳情。

在那個筆記型電腦和投影機還不普及的年代,俠義的洪師兄,為了陳情時利於報告,花費重資買了筆記型電腦和投影機。揹著沉重的設備,和同門師兄姊一起帶著厚厚的資料,四處奔走,一次又一次地說明、陳情。過程中,一共有288位立法委員連署、提案、質詢,或者召開記者會、公聽會與協調會,指出國稅局之違法,要求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但是立委沒有行政權,國稅局前恭後倨,立委又能奈何?

期間當然也不乏勸弟子們跟國稅局和解的委員。一天晚上,洪師兄興奮地向掌門人說,有委員可以幫太極門跟國稅局協調到很低的金額和解,而這個金額,他願意幫忙出。沒想到掌門人聽了勃然大怒地說:「我教導弟子的是明辨是非對錯,為何耶穌寧可選擇被釘在十字架上,還遊街讓世人看?如果要和稀泥的和解,我寧願不教了!」並訓斥洪師兄長達三小時。面對違法與冤稅,只有是非、只有對錯!

自此之後,再無一位弟子敢在掌門人面前談和解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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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監察院再度出面,接受太極門弟子的陳情,針對國稅局的違法進行調查,結果認定國稅局有7大違法,並對稅務機關提出糾正<註>。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表示,每提出一項糾正,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弄錯了!」她也向財政部長表示:「這個案子明顯你們錯了,該結案了吧!」但財政部、國稅局卻依然故我,繼續違法課罰,沒有認錯,只有敷衍。

單純的人民原本以為公務員面對監察院的調查,應當會很謹慎的如實回應,更會針對監察院的指正,修正錯誤。沒有想到,監院調查當時,張盛和已經高升賦稅署署長,繼任的台北國稅局局長凌忠嫄,ㄚ霸而從不示弱,為了弟子爭辯給師父的敬師禮就像給父母的紅包,都是免納所得稅,她竟然抬著下巴毫不遲疑地說:「我從不包紅包給父母的!」更誇張的是,面對監院的查詢,她竟然敢偽造文書提供給監察院,謊稱調查的結果沒有人是贈與,全部都是有對價!這樣的狠角色之後榮升國庫署署長,後來又任土銀董事長,甚至成為財政部非法奪回彰銀經營權的操盤手。

這些在太極門案件中違法的國稅局人員,個個升官發財去了,只留下人民糾纏在萬年稅單的痛苦中!

<註>98年監察院(98)院台財字第0982200593號函附調查意見,認定國稅局有未善盡覈實調查、核定之責,未依職權釐清案關所得性質,未盡對納稅義務人有利、不利部分均應注意之責等七項重大違法,並對稽徵機關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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