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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無間稅單


太極門稅務案件就在發單、復查、訴願、撤銷、再發單、再次訴願之中間不斷輪迴、擺盪。而人民的身家財產早已被扣押,就像被掐著脖子打救濟,連呼吸一口空氣,都如此困難。武器完全不對等,讓人民在行政救濟中無比弱勢。

而為了早日找回清白,越來越多會計專業或雖然不是專業卻願意鑽研的弟子,紛紛在滿檔的行程中擠出時間,陸陸續續加入平反冤案的行列,盡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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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張盛和當上台北國稅局的局長後,情勢越發凶險!

張盛和是一個能言善道、又極欲表現的國稅局局長,在他當局長的任內,因訴願會5次撤銷都要求國稅局查明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性質,國稅局就抽樣寄發函查表。明明函查的結果,全部的206份回函都說敬師禮是贈與,台北國稅局卻把函查的結果藏起來,謊稱說主張贈與的只有9人!相同的資料,到了中區國稅局,又改稱主張贈與的只有5人!就這樣,訴願委員會駁回了太極門的訴願,案件第一次進入行政訴訟!

92年8月26日,弟子們收到行政執行署通告全國44家證券投資公司、28家金融行庫,凍結掌門人夫婦的股票及銀行存款,才驚覺台北國稅局已經把案件移送強制執行,要拍賣掌門人夫婦的財產!而行政執行署竟然絲毫不理會這些金融機關絕大多數跟掌門人夫婦都沒有往來,卻一律發函,把人民的名譽置之腦後。

收到執行署的通知,弟子們才知道因為進入訴願階段,納稅義務人要提供二分之一的擔保,才不會被強制執行,但掌門人夫婦所有的財產都被檢察官凍結了,根本沒有財產可以提供擔保,所以被移送執行了。弟子們緊急提出聲請,說明財產在檢察官凍結中,由於刑事一審即將判決,如果判決後被解凍的話,就會提供做為擔保。國稅局92年8月29日發函同意弟子們的申請,行政執行署也發函核准將執行期間延後到92年11月2日。

92年10月15日,太極門弟子接到法院通知解除凍結,德銘立刻打電話給國稅局,告訴對方掌門人即將提供財產作為擔保,並著手進行擔保的事。沒想到張盛和竟然縱容他的屬下在10月20日偷偷發函給執行署,要求要繼續執行,而且為了掩飾他們已經知道太極門師徒正在辦理提供擔保的事,竟將發文日期倒填為10月15日。

弟子直到11月上旬收到通知,才知道掌門人夫人的股票竟然已經被國稅局及執行署聯手偷偷賣掉了。

為了業績及獎金,堂堂公務員竟然偷偷地強制執行人民的財產,還不惜偽造文書!後來掌門人夫人提出訴訟,開庭時被法官發現國稅局用立可白倒填日期的事實,台北國稅局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將已經強制執行的錢,以退稅的名義還給人民!

鬼打牆的稅務救濟

因為刑案衍生而被課稅的6個年度,80-84年度是中區國稅局發單,繫屬台中高等行政法院,85年度是台北國稅局發單,則繫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審理85年綜合所得稅案件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育如,是一個言詞犀利、不假詞色、非常嚴厲的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稍有說明不清的地方,都會被訓斥,所以每一次的開庭,雙方都戰戰兢兢。承諾處理的德銘,因為背負師門的清白及同門師兄姊的期待,連上廁所都拿著卷宗研究,甚至因為壓力過大,幾次背著家人私下暗暗流淚。

某一次開庭,林法官問國稅局的代理人:「除了太極門,你們還有針對這樣的團體課稅的嗎?」國稅局的代理人老實的回答:「沒有!」法官癟了癟嘴揶揄說:「那國稅局為何獨厚太極門?!」

雖然開庭的態度很嚴厲,但林法官確實有稅法的素養,也願意認真審閱證據,所以判決國稅局敗訴,直指國稅局沒有依照證據認定事實<註>!國稅局上訴後,也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如果不曾經歷過行政訴訟,一定以為案件到此為止了。畢竟最高行政法院都已經做了判斷了!但稅法的訴訟就是如此離譜,法院竟然一樣把案子又發回了國稅局,讓國稅局再重開一次稅單!

很荒謬吧!人民如果敗訴一次,就一刀斃命,國稅局一次又一次開錯稅單,訴願會及行政法院卻一再給國稅局重新開單的機會。訴訟過程中,國稅局所開出的違法稅單,本尊永遠不死,可以派分身出來跟人民對打,分身被打敗了,本尊卻還存在!國稅局稅額改一改,又再生出另一個分身(另一張稅單)跟人民對打,人民又必須復查、訴願、行政訴訟,從頭再來一次,一直到人民精疲力盡,投降為止!這是哪一國的遊戲規則啊?

連美國律師看到行政法院已經做出有利於太極門的判決,竟然又將案件發回給原來發出稅單的國稅局,讓納稅人卡在行政法院和財政部之間不斷輪迴,造成納稅人心理上的壓力,浪費納稅人的錢和時間,持續十幾、二十年,都搖頭說,這完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這樣的遊戲人民怎麼玩得起?難怪人民遇到國稅局,大多選擇吞下委屈,接受協商。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只有人民是用真實的性命跟錢財在打官司!

<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92年度訴字第3256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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