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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均可見政府在做「施政滿意度調查」,如果政府施政真能做到以民為主、以法違規,又怎會擔心人民對政府不滿意呢?又怎會讓人民走上訴願和行政訴訟捍衛自己的權益呢?

大多數人對「上法院」是感到畏懼的,如果人民接到行政機關發的行政處分,如駕駛執照吊扣、交通違規之罰鍰、稅捐機關之補稅處分、拆除違建或吊銷執照等等,認為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導致自已的權利或利益受到侵害時,在提起行政訴訟之前,人民依法得提起訴願。

國父孫中山先生首創五權憲法,若是各個組織首長及以下諸位官員都能秉著良心,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真正為民服務,那一定是國運昌隆、安和樂利,真正成為一個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

一個有趣的實驗,兩隻猴子被關在籠子裡,只要按照研究員的指示就會獲得獎賞,一開始獲得的報酬都一樣,兩隻猴子相安無事,接著,左邊猴子,每次都獲得香瓜的獎賞,而右邊猴子每次都獲得葡萄的獎賞,接連兩次後,左邊猴子開始不悅並撞擊、吼鬧、發脾氣,第三次甚至拿香瓜砸向研究員表達不滿。

台灣人在國際上素有「熱情友善」、「最美的風景是人心」等美稱。從課稅案例中,我們卻發現,台灣貪稅作法,是否扼殺人性中互愛互助的特質與倫理,也正一步步侵蝕著維持台灣社會和諧的基礎?

案例(一),甲君在110年度和A麵館簽訂了無償使用契約,把所有的房屋提供給A麵館設立營業稅籍並用於營業。雖然甲君實際上沒有收到租金,但因為涉及營業行為,國稅局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算出了租賃收入和所得額,將其歸入甲君的綜合所得總額,要求補繳稅款。

訴願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駁回及不受理比例甚高,據報導人民勝訴率不到6%;陳長文曾經是被課錯稅卻遭駁回訴願的苦主,體會到耗盡心力卻註定被駁回訴願的下場。

大律師陳長文《訴願制度的選擇題 徹底翻修或廢除?》深有同感。訴願法是「民告官」的民主思潮,凡先進國家都有完善的立法,如德國《基本法》第13條第一項明定「住所不得侵犯」。

以生存權來說,德國法律規定,國家要動到人民的財產,最多只能占財產的50%,這是保障生存權的最高原則,但台灣沒有比例原則,喊幾倍就幾倍,甚至不允許人民有訴願的機會,連福隆教授說,這種惡法就是酷刑的來源。

財政部113年2月16日公布112年全年稅收3兆4562億元,超徵3860億元,其中總稅收創歷年新高、超徵金額則是史上第3高。國庫大補血,創下歷年新高水準。財政部統計處專門委員梁冠璇表示,目前112年全年稅收超徵是3860億元,但是這三年,年年稅收超徵三千億到五千多億元以上,有把國庫灌飽了嗎?看國債仍是年年增加,這是怎麼回事啊?百姓都看沒有!只知道財稅官員們都好厲害,稅收愈收愈多,獎金也愈領愈多!除此之外,財稅官員膽敢在媒體前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唉!稅官到底有多大啊!

財政部公布112年全年超徵3860億元,達成率為112.6%,坦言高於原先預期,財政部官員分析,超徵3860億元主要來自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以及證交稅等的成長貢獻。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指出-「無法準確預測稅收,意味著政府對財政數字管理失靈,鉅額的超徵稅收,凸顯預算程序功能不彰,也指出:持續性的超徵表示整體租稅制度恐有結構性問題,有違租稅公平正義。

現代人愛貓狗寵物視如己出,除了呵護至極更是花費不手軟,若當這些毛孩兒也要算上人頭呈繳一筆可觀的稅捐,你會善罷干休嗎?若是六都市民的稅金轉嫁給台北市民獨自承擔,身為台北市民的你發現此貓膩,會義憤填膺地獨自揭竿槓上法庭嗎?

台灣在今年1月13日完成了總統及立委的選舉,人民期盼的是當選的總統及立委要真心為人民來服務。立法院是負責審查中華民國各項法案以及中央政府預算的機關,近年來台灣超徵的議題一直不斷的被探討,2022年政府終於效法新加坡等國家把超徵的稅收的錢還稅於民,當時普發了現金6000元,讓人民的生活有增添了小確幸。

貪圖查稅獎金的稅官,為了獎金,無所不用其極的查稅,不管證據,只開稅單,難怪每年超徵稅收都在千億元以上!又有前後任的財長強力支持,前財長張盛和說:沒有查稅獎金,不足以養廉;後來的財長許虞哲說:要談稅務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有這樣的視人權為無物的財長,當然有更強力侵害人權的稅官,而且稅官有恃無恐,因為亂開單沒有人會處罰他們,那台灣當然沒有賦稅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