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違法也要強徵拍賣到手?太極門假案為社會重大矚目案件,96年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決議,判決錯誤的81年度稅案其執行名義不當,由中區國稅局報財政部核准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撤回執行。當時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於公聽會上承諾在二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且公聽會後,財政部函令中區國稅局撤回執行,且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亦發函促請新竹執行處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停止執行,執行機關自應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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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加誹謗,違法公權力打壓人民的SOP,受到國際關注的人權迫害指標案例太極門假案,學者稱為法稅228事件,源於侯寬仁檢察官以假證人、假證據所製造出的假案,最高法院96年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監察院調查出侯寬仁有8項重大違法、國稅局有7項重大違法,五院也先後為太極門案正義聲援,國稅局卻持續違法強徵課稅。
109年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用枉法裁判、充滿爭議的81年度稅單,強行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並收歸國有,引起國內及國際專家學者不斷撻伐。陳盈錦繼續以一貫手法,利用媒體資源,洩漏個資、說謊欺騙、抹黑當事人,誤導大眾產生負面印象,以掩飾其違法的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被媒體封號「最狂合法討債組織」!在110年六月執行績效提前達標突破6千億,足足可蓋126座臺北小巨蛋!國家債權與人權,孰輕孰重?當高官打著正義的旗號,為求績效不擇手段,以依法行政做掩護,實則違法侵害人權時,比地下討債公司還恐怖的追債手法,小民要如何求生?保護自身人權?專家學者、律師披露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與前副署長陳盈錦涉及數宗侵害人權的行政執行案,官員為求執行績效目無法紀,縱使踐踏人權、濫權違法也在所不惜。
劉姓男子107年為終止結清帳戶案件到桃園地院出庭,因不滿承審法官對其過往案件的判決結果,竟對庭外民眾大喊「來看恐龍法官」,還朝法官潑水。他雖稱這舉動是為了遭受不公而反抗,但說法未被採信,最後被桃園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刑2月,得以科罰金。可上訴。
劉先生投訴表示,本案為他與葉姓法官就桃園地方法院106桃小第638號案件所衍生爭議,106桃小第638號有程序重大瑕疵問題,但有利他的證據已遭司法院下架,不然全國人民都可以查,看看他是否遭到程序霸凌。關於公然侮辱案件,會考慮上訴。
最近財政部可忙著呢!因為還要去追查捐贈遺體器官所獲得的補助金,併入遺產總額計徵遺產稅。醫學院學生因大體老師在解剖學上無聲的「身教」,為即將懸壺濟世的醫學生「上課」,生命也因著無私的愛繼續延續。然而贈器官的補助費,竟被財政部解釋為遺產範圍課稅,受到法界人士議論,猶如在贈與人家屬傷痛灑下鹽巴,及投下一顆莫名的震撼彈。
施義芳委員曾質詢財政部當年的奢侈品,如彩色電視、錄音機、電冰箱…現已經是非常非常的普及,戶戶都有電視機、戶戶也都有冰箱,所以之前訂下來的法規,彩色電視機是不是奢侈品?
何時?政府又做出了形同228的悲慘事件,被法律、稅務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這些年看到法稅改革聯盟在許多場合出現抗議行動,76年前的228事件仍未平熄,是誰又在現今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環境裏,造就了這件法稅228事件呢?上網Google,扯出了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辦案、擔任台北市國稅局局長到財政部長的張盛和濫開稅單,令人稱奇的是監察院對這二位的糾舉報告出來後,未見懲處,卻見升官,
對於「檢舉達人」的印象相當兩極,有人認為是正義的展現,也有人認為根本是找民眾麻煩,檢舉達人一個月有多少收入?高雄市「檢舉達人」不到一年的時間就領了檢舉獎金67萬多元,換算下來「月薪」海放一般上班族,高達9.6萬元,也就是說光靠檢舉就可以年收破百萬。至於檢舉魔人,新北就有兩名檢舉魔人一年檢舉案件達8000件,台北市第1名則有7779件。然而檢舉魔人偷拍車牌、跟蹤車主行蹤,已違背個人隱私權。交通部應研議是否設置檢舉天花板,一天最多只能檢舉一件。
奢侈稅受災戶李泳賢,38歲買第一間房自住自用,100年買入房屋購屋成本660萬,因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101年售出,成交價670萬。當初因為身唯獨子,不想讓父母親傷心,沒有將戶籍遷入新屋,雖提出自住證明,卻被課奢侈稅一百萬加罰金一百萬,打行政訴訟、訴願都敗訴,最後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
現在奢侈稅政策已經結束,烏龍稅單卻繼續折磨他,李泳賢呼籲稅務官員,要讓無辜受害者有平冤的機會,撤銷不合理的稅單,還給人民安定的生活。打行政訴訟敗訴,被迫分期每月分攤兩萬二還加滯納金,感覺被扒了很多層皮,希望政府對過時法規要做檢討,讓無辜稅災戶能有平冤的機會。
奢侈稅受災戶李泳賢,38歲買第一間房自住自用,100年買入房屋購屋成本660萬,因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101年售出,成交價670萬。當初因為身唯獨子,不想讓父母親傷心,沒有將戶籍遷入新屋,雖提出自住證明,卻被課奢侈稅一百萬加罰金一百萬,打行政訴訟、訴願都敗訴,最後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
現在奢侈稅政策已經結束,烏龍稅單卻繼續折磨他,李泳賢呼籲稅務官員,要讓無辜受害者有平冤的機會,撤銷不合理的稅單,還給人民安定的生活。打行政訴訟敗訴,被迫分期每月分攤兩萬二還加滯納金,感覺被扒了很多層皮,希望政府對過時法規要做檢討,讓無辜稅災戶能有平冤的機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欠費欠稅強制執行案從107年來到109年已達1431萬件,年年都是超過一千萬件,台灣才2300萬人呢!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也讓歐美民主、人權先進的國家驚異不已,想不到被歐美國家封為民主燈塔的台灣,還有百姓被公權力迫害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