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權大!當行政權超越法律正義在哪裡?

◎ 吳霏/桃園 (教師)

女大學生,拾獲學妹遺失的註冊費,不但沒有立即歸還,還要求三成報酬金!這則新聞訊息引起熱烈討論,讓人聯想到北區國稅局凌忠嫄局長在日前到政大宣導檢舉獎金有480萬!用高額獎金煽惑學生,是否也是現在學生見「錢」眼開的因素之一?
動不動發檢舉獎金,社會上瀰漫著向錢看的氛圍,租稅教育宣導是錢!錢!錢!從小被政令宣導誤導「有利可圖」,這是國稅局的錯!學子從小耳濡目染,只要可以在別人身上拿到錢又不犯法,就理直氣壯起來,過去的傳統美德早就拋諸腦後。

「錢」很吸引人,為了錢,有人失德,更有人為了錢,失去是非對錯,國稅局對太極門的不法開單就是如此!稅務是因侯寬仁檢察官不法起訴而來,在司法三審定讞,宣判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理應無稅務問題,法律已還太極門清白,是非已經很清楚了,但是國稅局還顛倒是非,硬指太極門是補習班,要課稅,真是禿鷹行為!

錢!錢!錢!見錢眼開,被稅務人員盯上就難以脫身!由中華人權協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等單位共同舉辦的「賦稅人權大調查」日前公布調查結果,其中「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被認為是最需改進的第一名,國稅局的行徑已造成民怨四起!

有人說:「法律的目的在實現正義。」然而當行政權超越法律,欺壓百姓,正義在哪裡?又該由誰來為人民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