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欠稅=應稅?--所得性質是否應稅爭議多

身兼中國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3日上午出席國民黨第十八屆中央評議委員第三次會議致詞時說,上任三年,「有些人喜歡批評我們,說我們既沒有能力,也沒有魄力」,對此,總統馬英九表示,上任後讓米酒從每瓶新台幣一八五元調降至廿五元,也透過兩岸合作大力掃蕩詐騙案件,這都是因為「永遠把人民痛苦擺在心中」。我們很敬佩馬政府能夠深入民情,將米酒在標籤上註明「料理用酒」,讓西方人沒有再爭執,因此,米酒才從每瓶一八五元降到廿五元,我們更希望馬總統能夠用這樣的體察與智慧,多費心在同樣是民生重大問題的稅制改革上。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本法中華民國96年3月5日修正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自修正之日起逾5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再執行。」逾徵收期間應予註銷。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截至100年2月28日止統計數據,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而尚未執行終結之國稅及地方稅欠稅案件計80,756件、金額新臺幣1,263億4,894萬餘元,至101年3月4日如果仍未執行徵起,則3月5日起就「一筆勾消」了。由以上的時間點可以看出,這個法律尚未執行就要修訂,除了人民對政府的施政具有信心危機外,民眾亦有諸多疑慮,需要政府給個交代。

在6月25日上午由中華人權協會、律師、會計師、記帳士等單位,於台大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稅捐稽徵法第23條執行期間修法延長之探討」的研討會中,諸多專業人士對財政部所提,如修法將欠稅追繳時間延長為10年,則可追回1200億欠稅的說法表示質疑。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向立法院發函建請維持現行法五年時效,以維護法治國家之法安定性原則及人民對政法之信賴保護原則,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等單位更連署表達反對修法草案之立場。除了稅制本身尚有許多待改進之處外,國稅單位的行政作為亦有許多值得深究的地方。

去(2010)年,國內首度賦稅人權票選活動「賦稅人權大調查」,短短近一個月的票選,將近44萬人投票,結果出爐,主辦單位中華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與三位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網友票選出最需要改進的5項賦稅問題,其中「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超過9萬票高居第一名,顯示所得性質是否應稅的爭議頗多。我們知道,稅捐爭議從復查到行政訴訟,最後走到強制執行的階段,往往矌日費時,加上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追稅手段,欠稅的民眾不但無法安心工作償稅,若是冤稅難申,身心煎熬的痛苦,絕非親身經歷者可以體會的。

誰說欠稅=應稅?!以名模林志玲的案件為例,立委盧秀燕在財委會審查預算時指出,稅務人員對模特兒所得課稅,常是自由心證。事實上,稅務人員為達課稅目的,確有諸多濫用自由心證的情形,然後自行解釋法令,再宣稱依法行政,即使專業的會計師、律師引經據法以爭,仍無法為納稅人爭取到公義,遑論那些根本無力聘請律師、會計師的納稅人,當然就被列入「欠稅戶」了。現在財稅單位還想修法延長追稅5年,就能夠追回1200億嗎?連生活都有困難的人,做菜哪會加米酒?也沒有錢財讓詐騙集團騙,更何況一個英明政府的體制下,是不容許冤情存在的!馬總統若是真的「永遠把人民痛苦擺在心中」,就應先革除稅務人員任意曲解法令又死不認錯的弊病。同時,民眾要有檢視政府作為的能力,選賢與能,人民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