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貪腐台灣再現? 兆豐金好戲正上演!

文/張雅平/國際人權志工(台北市)

甚囂塵上的兆豐銀行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台幣57億元事件,不僅引起各方撻伐與責任追究,也引發各路好漢對其背後共犯結構的討論。

根據呂秋遠律師臉書貼文,兆豐銀行最早前身是大清戶部銀行,於大清國1905年成立,與交通銀行共同掌管國庫收支與大清國的鈔券發行。他從這個百年老店對弊案的反應來看,直陳其金融控管的能力停留在大清王朝時代。他更語帶玄機地說明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兩家分行的關係:案發的紐約分行經理劉明榮在到任前,就是巴拿馬市分行的經理。巴拿馬兩家分行(巴拿馬市與箇朗分行),曾經發生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是他掌管的巴拿馬市分行就曾因違反洗錢防制法,而遭到巴拿馬政府罰款2萬美元。第二件事情在2005年8月間,箇朗分行發生假冒的運鈔車把240萬美元盜走的事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因為他們認為是內部控管問題。第三件事情也類似,三年後箇朗分行再度發生竊案,竊賊竟然只是破壞屋頂後,就可以輕鬆偷走金庫內的228萬美元,警方同樣懷疑是內賊所為。

看到上述觀察與最近許多報導,怎麼讓人感覺大清王朝貪腐竟出現在21世紀的台灣呢?這也讓筆者聯想到在台大舉辦的一場「大數據時代 鉅型經濟犯罪」專題討論,陳志龍教授就是以「大清與民國鉅型經濟方法比較」為題,經由大數據比較這372年(1644-2015),發現大清胡雪巖式的內部人盤據規則,與和珅式的藉勢藉端巧取豪奪的規則,與民國後的台灣現況竟然完全一樣。雖然民國後強調自由法治,但人民地位和大清時代的奴隸沒什麼差別。達盈管理顧問合夥人王耀庭當場呼應指出,台灣目前很多制度在系統上都出現問題,尤其稅制,台灣一年的綜所稅,70%來自受薪階級收入,但美國有50%的稅收,是來自於1%的資本利得,臺灣在稅法設計上,已經有階級問題出現。

說到這裡,不禁又讓人想到,這次美國裁罰的57億裡面,有12億是全民要買單,而其中70%,是來自薪水階級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啊!尤有甚者,民間痛恨的加稅部長張盛和也是此案的關鍵人物,這一切,似乎又串起了層層疑雲:當景氣低迷企業紛紛倒閉時,張盛和為什麼竟可以年年超徵稅收 (去年更創歷史新高1877億元)?這些超過預算多收來的稅金,是否就是用來支付種種人謀不臧的國庫損失?而這些超徵來的民脂民膏,是否國庫直通兆豐金,而且特聘洗錢高手劉明榮來完成種種違法濫權的任務呢?他們背後的動機是否跟大清時代的貪腐如出一轍呢?

清末,革命先烈為推翻腐敗的王朝,拋頭顱灑熱血;現在,面對來自台灣高官的貪腐與體制的沉痾,公民力量只要勇敢站出來,必能在2016年翻轉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