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6/03 文/陸羽/襄理
「無中生有」的稅單,就可將善良百姓折騰到半死,因為國稅局從頭到尾都可以自導自演,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一手主控著「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因而違反「賦稅人權」的稅單,就是國稅局最大的陰謀,因為一旦讓國稅局盯上了,那就是惡夢的開始,百姓要勝訴機會微乎其微!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人民蒙受冤屈難以平反,且稅吏可一再重核,官司沒完沒了。國稅局開出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始作俑者,讓百姓陷於痛苦之深淵,永世不得超生。政府法令朝令夕改,不顧人民的權益,更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政府應該好好檢討哪些是違法課稅的「冤案」,即刻撤銷違法稅單,而不是一味地「敗部復活」,追不到稅就一再延宕修法,禍延子孫。
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已上路八年多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法」的用意在於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然而,行政人員涉犯違失或故意違法導致人民生命、財產權益受損時,究竟「行政程序法」是否可以發揮功能,還人民正義?一同探討政府應該如何落實「行政程序法」,以維護人民應有的保障與權益。唯有人民的權益能夠真正地獲得保障,行政機關也才能真正地獲得人民的信賴。希望所有的行政機關都能秉持良心,以民為本、以法為規,面對錯誤、保障人權。
台灣在人權國際評比中長期名列前茅。根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25年公布的全球自由度報告,台灣以94分維持亞洲第二,顯示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先進。然而,在亮眼成績背後,制度是否真正回應人民的實際人權現況,仍有待檢視。「平反假案,落實台灣人權價值」的專題,聚焦延宕近三十年的太極門案,從法稅制度、人權保障及國家治理結構等面向,深入檢視台灣雖在國際人權評比名列前茅,背後仍然存在制度性盲區。引發社會大眾對「假案如何產生、錯誤如何被體制固化,以及國家如何面對自身錯誤」的深層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