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 是再一次凌虐人民

2026/03/16    文/路多/財務經理 

台灣百姓個性過於溫順,大部份百姓不管政府對錯,都是配合去做,但是有些實在是沒辦法配合,就被列管了,例如有些稅單是錯誤的,實在是繳不出去,就會面臨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禁止治產等命運,不繳數字是一倍、兩倍、三倍的一直罰下去,最後都家破人亡的數字壓迫百姓,百姓無奈,也只能當待宰羔羊憑處分了!這些案例層出不窮,112年1405萬件欠稅欠費案將被強制執行中,在其它國家可能是一件大事,一定在臉書世界傳翻了,可是台灣溫順的百姓都是默認自受,只希望攻府官員知道自己錯了,把不合理的案子主動撤了,讓百姓與政府互相尊重,讓台灣的字典裏找不到「革命」這兩個字。期待2300萬人繼續攜手前進,賦稅人權加油!

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只好行使行政救濟,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1/3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此次國際人權兩公約審查,還有近十例受公權力侵害、迫害的NGO團體向審查委員喊冤,希望審查委員能夠了解台灣的人權並未真正的落實,並期許政府能在審查委員的協助下,停止以公權力侵害人民的人權。

當人民面對公權力時,要據理力爭,大家要共同站出來,才能守護自己的權利。對於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認為,太極門案課稅處分當初未盡職權調查即開單,程序瑕疵嚴重,解方首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若屬自始無效,亦應確認無效。針對現行行政、民事再審受5年時效限制,他認為如果是國家錯誤並不合理。建議可在「兩公約施行法」增訂人權條款,明定經認定屬人權侵害之冤案不受時效限制,作為啟動再審與平反的第三條路,以落實人性尊嚴與有效救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