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15 文/林心/協理
在德國追溯人民罰鍰超過財產一半就必須停止,這是人民的基本生存權,而我們是欠繳1萬8千元罰單就要賠上250萬元透天厝,高達139倍這樣合理嗎?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欠稅欠費案遭強執案件近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濫用公權力迫害人民,還洋洋得意於執行成效,把人民逼入萬丈痛苦深淵!
侯檢察官知法犯法、違法搜索、置人權於不顧,諸多不當作為,不知害了多少無辜的善良百姓。看來侯檢察官若一再的只憑他的直覺辦案,認定向善、向上、正面的修行團體有養小鬼,無證無據的用養小鬼內容來起訴,引起社會譁然,司馬昭之心,根本就是藉宗教掃黑行宗教整肅之實,公開在媒體讓「小鬼當家」,大肆污衊外,還藉司法手段,未掌握任何證據即濫權起訴,辦案草率,草菅人命,免不了要讓人質疑其專業背景及其身為司法人員之素養與資格了。或是玩角色扮演玩瘋了,自己當起了小鬼,欺上瞞下,小鬼當家,嚇死老百姓!
德國的法官具有獨立性,聯邦的財稅法院不會是各機關「延伸的一隻手」。德國財稅法院法官的遴選與培訓過程,首先必須具備一般法官資格,念完四年法學院,到稽徵機關實習至少兩年,還須檢附國家考試,取得超過一般水平以上的優良成績。此外,還要不斷自我學習。德國財稅審判權與法院體系能獲得信賴,其原因有三個方面:1.財稅法院不斷在重要的稅法基礎議題,做出貢獻;2.在高度複雜的稅法案件中,常常是納稅義務人獲得勝訴;3.財稅法院的判決結果形成行政與立法權之間一點緊張關係。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暨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指出,太極門案源於當年「宗教掃黑」氛圍,初始以刑事手段介入,後刑案判無罪,行政機關卻未獨立依職權調查,僅憑檢察官起訴書即擬制推測違法事實,不僅推諉舉證責任,更違背論理與經驗法則,作成課稅處分。尤令人質疑的是,多數年度獲得更正,卻獨留單一年度爭議未解,前後認定不一,損及依法行政與司法獨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