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立國不是口號 要真的做到保障人權

2026/02/14    文/蘇山/經理

現在的政府好像是失衡了,有的單位權力太強大了,有的單位功能卻難以伸張,例如有國稅局官員膽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稅官沒有證據濫開稅單也就認了,結果人民一路循著稅務救濟制度走,卻是完全無法救濟到,稅官開單依法可以領稅務獎勵金也就算了,可是救濟制度從復查、訴願,到行政法院等各個階層的官員都有領獎金嗎?否則為何全部的步調都一致呢?欠稅案100件中有98.4件是人民敗訴的,最可怕的是,後面還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確實有領獎金來做善後的事—向人民討債,執行官可以使用無限制手段執行討債,如限制出境、管收等等。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05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期盼百姓有勤政、廉政的政府,不要老是「口口聲聲愛台,骨子裏做的常是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最毒的是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但被國稅局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財產,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稅收,包括冤、錯、假的稅單,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太極門案的真相,三十年來從街頭吶喊、學者研究,到四位總統、六位副總統及各部會首長的肯定,都證明它是一個對台灣與世界有深遠貢獻的文化與修行團體。然而,三十年前,它被違法起訴,捲入司法與稅制深淵。監察院糾正只是紙老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形同護航系統;司法已認定敬師禮屬「贈與」免稅,行政卻拒不撤銷稅單,甚至強行拍賣土地。正如前法官林燦都所言:「這跟強盜有什麼不同?」當政府在明知錯誤時仍伸向人民財產,這是行政瑕疵與國家暴力。台灣若要真正以人權立國,也必須正視太極門等當代假案。

蔡富强律師表示,民選政府不應該人權立國當口號,要真的做到保障人權,保障人權的第一步就是平反冤案。特別是平反被蓄意整肅達30年的太極門假案,更是檢視政府是否符合民主法治精神的指標性案例。從太極門假案中,可看出政府行政救濟無法讓人民得到真正的救濟,而且不應該對人民設期限,他認為國家造成的假案,國家有義務為其平反解決,呼籲賴總統應儘速平反太極門稅務假案,以彰顯人權立國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