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遭無止盡稅單追殺 人權何在?

2025/12/9    文/陸羽/襄理

當人民面對公權力時,要據理力爭,大家要共同站出來,才能守護自己的權利。對於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有些有問題的稅單追繳期限又將到了,想問國稅局又追到了多少,其實就算期限到了,這些百姓卻從此背上了逃稅成功的惡名,而不是還以清白正義的美名,公平嗎?應該是國稅局要主動認錯,主動撤銷違法的稅單及稅款才對,當然也要把當初違法課稅所領的查稅獎金退回,這要以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首了,他利用職務之便,不知領了多少沒有法源根據的獎金。這其實是百姓的白日夢,因為開出違法稅單的官員是死不認錯、無歉可道的態度,這就造成了多少無止盡的稅單追殺迫害事件而沒人知!

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法」的用意在於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然而,行政人員涉犯違失或故意違法導致人民生命、財產權益受損時,究竟「行政程序法」是否可以發揮功能,還人民正義?一同探討政府應該如何落實「行政程序法」,以維護人民應有的保障與權益。唯有人民的權益能夠真正地獲得保障,行政機關也才能真正地獲得人民的信賴。希望所有的行政機關都能秉持良心,以民為本、以法為規,面對錯誤、保障人權。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也在影片中說明太極門假案的爭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度行文給行政執行署、國稅局,請他們重新再斟酌81年度要執行的個案,如有問題,行政機關就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以及稅捐稽徵法第40條、行政執行法第9條,主動撤回執行。當行政機關接到法院的通知,本應自我反省是否確實存在問題,結果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和國稅局還是依照已經被107年判決認定是違法的81年判決違法執行拍賣。「這樣的執行判決會有問題!」黃俊杰表示,今天台灣的稅務環境如果不是因為太極門、法稅改革聯盟、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有很多的個案還在不斷發展!「減少台灣不幸的事件發生,我相信這個就是愛跟和平。」他也誠摯地希望台灣的領導人能夠看到大家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