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令強逼人民走投無路

2025/12/05    文/蕭遙/助理

很多流血革命都跟法稅相關,台灣的法稅制度還沒解嚴,為自己,也為社會推動大改革。稅務人員依法查稅,人民依法繳稅本是天經地義,卻因不肖官員貪圖績效獎金,迷失本性,濫開稅單,協商課稅,甚至違法強制執行,萬惡獎金造成台灣稅災哀鴻遍野,企業出走,經濟蕭條,未來危機重重。

想當年財政部在前部長張盛和的帶領下,台灣稅收連年超徵,而103年稅收超徵905億元,但國債反而增加了3604億元。中央政府債務暴增1.7兆元,全國潛藏總負債已超過24兆元,換算每位公民平均負債高達103萬元,國家財政瀕臨破產邊緣!張盛和獲頒最佳財長,臺灣人民卻苦哈哈!張盛和自認為獲獎的原因,是英國人崇拜羅賓漢,卻自詡「而我們做了一些羅賓漢的工作」,反而汙衊羅賓漢做的是非法的事,自認為做的是合法的事,請問拿著9000多條解釋函令,逼迫百姓走投無路,也算合法嗎?被專家學者譏為「敗家部長」,卻能一路踩著戕害納稅人的租稅人權,而步步高升,穩坐部長大位,退休後還可以到大學教書,到底有何通天本領?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近年來不僅「超徵」問題嚴重,且屢屢創新高,為什麼會超徵?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指出,原因之一是亂開稅單,其二是為了求表現而狂徵、暴斂、徵稅等問題。回想疫情期間百業蕭條,一年竟然可以超徵數千億。違法官員製造假稅案、製造天文數字的稅單層出不窮,不僅可以達到超徵的目的,又可以領獎金。獎勵金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縱使前立委朱星羽、廖本煙等人都曾提案修正、廢除,財政單位依然可以借屍還魂變成團體獎金繼續領。稅務單位高層面對大法官解釋不理,法制觀念、遵從司法的基本想法都沒有,正當的法治與稅務原則落差甚遠,這是當今法治國家最大的痛!陳志龍呼籲應該要回復正常的稅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