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對稅則國強 收多稅則國亡

2025/08/21    文/李飄/協理

在台灣有了稅務獎勵金,人權就不見了,沒證據僅憑稅官自己認定,稅單就可開出來了,不知道負責的名字,寫雞排、油飯,稅單就會送到家了,人民不服去找稅官,稅官說:你可以去走行政救濟路線撤銷稅單,天知道,這是一段漫長的路啊!而且遇到的承辦長官跟本都是球員兼裁判,因為都是財稅單位的人啊!毫無勝算的機會,而且最後走行政法庭告上國稅局時,懂法不懂稅的法官聽國稅局稅的話不說,財政部還會配合案件臨時訂出一條解釋函令,讓國稅局提出給法官作為判決的參考,稅制是霸道,解釋函令是霸道中的霸道啊!

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05萬件,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稅收是國家建設的根本,但絕不是凌虐百姓人權的機器啊!更不是摧毀民俗文化的工具,台灣的稅制沒讓人民多賺錢,要知道台灣的政府官員可以因欠稅就查扣歌仔戲服公開拍賣,扼殺了文化自由;可以因為人民欠稅而限制出境,限制人民遷徙自由,更可怕的是112年台灣還有待強制執行超過1405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以及萬年稅單等來綑綁人民。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政府有依法律收稅之義務。法稅改革聯盟吳至中以歷史為借鏡,說明「收對稅則國強、收多稅則國亡」。海權時代,西班牙人在南美坐擁金山銀山,哈布斯堡家族任用近親為官,造成集體貪汙,強徵“國內”關稅,逼得人民發動抗稅革命。法國國王路易14世任用柯爾貝擔任財務大臣,謹慎收稅且嚴厲肅貪,政府財務健全,讓法國一度稱霸海上;然而後來因建造凡爾賽宮,官員暴力收稅,陷入濫稅貪汙惡性循環,導致通貨膨脹,法郎嚴重貶值,最終爆發大革命,國家自此衰敗。反觀英國,1689年威廉三世簽署議會提出的權利法案,同意不濫稅,他嚴厲肅貪,嚴控預算,建設良好金融體系,吸引歐陸資金,為工業革命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