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響應UN國際日 呼籲政府落實有效救濟 終結太極門人權迫害案

明(2026)年聯合國將慶祝人權兩公約簽署滿60周年,儘管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仍於2009年將人權兩公約正式納入國內法,自2013年起,台灣便定期邀請國際專家檢視兩公約的落實情況,明年即將進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然而,截至目前進行的三次審查,皆未明確觸及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相關議題。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於8月22日舉辦2025年響應聯合國「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線上論壇——良心行政落實有效救濟 終結信仰迫害,國內外專家學者指出,2026年審查,是否落實《第22號一般性意見》將是關鍵檢驗,太極門人權迫害案件違反宗教或信仰自由,如何在審查中回應國際關注,將是台灣能否展現人權承諾的重要指標。

歐洲信仰自由協會(FOB)科學委員會成員羅西塔·索里特(Rosita Šorytė)指出,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是人類尊嚴、自主權及民主社會的基石,一旦失去這一基石,人權體系終將淪為虛偽的空殼;宗教或信仰是個人身分的核心面向,否認這項自由,即是對人之為人的根本否定。宗教或信仰自由是維繫兩公約完整性之關鍵,其被明文納入兩公約,並成為衡量一個國家對人權真誠承諾的重要標準,它與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主要權利密切相關。

她表示,採納這些公約卻不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國家,無法可信地聲稱已履行人權義務;若一國宣稱恪守兩公約,卻未真正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不僅未盡責任,更是在破壞人類尊嚴與自由的基本原則。台灣雖於2009年將兩公約納入國內法,但過往三次國際審查皆未明確觸及宗教或信仰自由相關議題。

索里特指出,在檢視台灣落實兩公約,特別是宗教或信仰自由保障的情況時,太極門案應被納入考量。該案並非單一的稅務事件糾紛,更涉及太極門弟子在不受騷擾與誹謗的情況下,自由表達其心靈信仰的權利,而這項權利在實際上已在多方面遭到壓制。

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創辦人暨理事長、《寒冬》雜誌總編輯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指出,台灣於2009年已將兩大人權公約納入國內法,並承諾遵循。下一次專家審查預計於2026年進行,是否落實《第22號一般性意見》將是關鍵檢驗。聯合國《第22號一般性意⾒》被視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8條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權威解釋,被稱為「詮釋基石」,提出五大核心原則:其一,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不得因政府的政治、軍事、行政或財政利益而受到限制;其二,保障各種信仰與不信任何宗教的權利,不得歧視被媒體醜化或不受歡迎的團體;其三,宗教表達應涵蓋崇拜、儀式、實踐、教導與宣傳的自由;其四,宗教與心靈團體應享有組織自主性,不受政府干預;其五,任何限制都必須有明確法律依據。

英特羅維吉強調,太極門案件中長期遭受「任意且不當的信仰自由限制」,不僅違反FoRB,也與聯合國的核心精神背道而馳,如何在2026年審查中回應國際關注,將是台灣能否展現人權承諾的重要指標。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執行長蔣玉華表示,近年來因參與國際公約會議而意識到,民主政府若缺乏公民監督,亦可能侵害人民權利。在接觸太極門事件平反1219行動聯盟後,面對太極門假案近30年的不正義真實在台上演,即使法院已判決無罪、無稅確定,土地卻仍遭違法強行拍賣,並收歸國有,至今未能全然平反,她對台灣感到憂心忡忡。

蔣玉華近日參與「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第二階段審查會議後,對政府推動《反歧視法》、《數位中介服務法》及《仇恨言論專法》3部法案表達高度關切,認為可能導致濫訴、執法濫權,甚至侵蝕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其中,《反歧視法》草案中「歧視」定義模糊,舉證責任倒置,幾乎人人皆可提告,恐造成社會鬥爭文化。此外,法案將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由限制政府轉為要求人民,賦予政府擴權監控民間團體與私人機構之權力,違背民主精神。她呼籲立委與在野黨審慎思考法案後果,避免成為法律受害者。

消防署與高雄國際航空站災害搶救諮詢顧問、陸軍官校化學系助理教授暨交通大學環境工程所博士劉明哲表示,面對當前人類史上前所未有的多重危機,深切感受到修良心練正氣、喚醒世人良知的迫切性。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近六十年來帶領弟子們組成親善文化訪問團,帶著世界之愛和平鐘,在五大洲致力傳佈真愛與希望、實現和平永續世界;聖多美普林西比梅尼士總統、塞內加爾瓦德總統、多明尼加費南德斯總統等三位皆在任內鳴鐘許願,之後調停紛爭,免於戰爭,實現他們對安定世界與永續發展的承諾!

劉明哲感到遺憾的是1996 年底,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對太極門進行整肅迫害,不法檢調與違法稅官聯手製造假證人、假證據,以無中生有的假案,剝奪人身自由、強奪人民財產,甚至沒收人民心靈依皈的修行道場預定地,太極門案於2007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之敬師禮為贈與性質,屬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之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無任何欠稅問題。監察院也主動調查該案,直指法務部與財政部國稅局違法侵害人權。

劉明哲表示,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社會學榮譽教授艾琳‧巴克(Eileen Barker),曾於2020年獲頒「美國宗教社會學學會」終身成就獎及大英帝國勳章,她提到,就太極門案而言,台灣似乎未能達到民主國家的標準,這對於法治以及洪博士和所有太極門弟子的權利以及台灣本身的權利而言,是一種恥辱,太極門案更被國際人權組織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檢討11次。劉明哲祈願國家能夠真正落實憲法及兩公約,保護宗教信仰自由、讓太極門師徒都能永續弘揚正道、濟世助人。

黃靖珣律師分享七月她參加第8屆歐洲宗教年會,期間太極門弟子受邀參加論壇「從戒嚴法到太極門案件——關於台灣宗教信仰自由的探討」,歐洲少數宗教研究中心CESNUR主席教授Mark Nemes肯定太極門透過展演舞龍、鳴響世界之愛和平鐘等,超越文化的藩籬;Massimo Introvgne教授特別分析太極門案件受到國際聲援,將太極門案件出版在寒冬雜誌、帶領重量級英國學者訪台、提交聯合國申訴台灣面臨的宗教迫害情形,至今仍在等候台灣政府正面回應。

黃靖珣表示,29年來太極門稅案歷經18次行政救濟勝訴,超過300位立委連署聲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檢察官及國稅局多處違法,最高行政法院並肯認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只有1992年度對太極門不利的判決,國稅局也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明知錯誤仍不願意更正,違反兩公約有效救濟原則,政府於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卻將時間範圍限制在1945年至1992年期間,黃靖珣認為,太極門因為1996年後威權時代錯誤的刑事訴追,導致的1992年稅務案件,仍然算是廣義的威權時代錯誤課稅行為,從最高法院判決內容審酌,國家應平反更正1992年度稅單的錯誤課稅判決。她呼籲各界繼續關注太極門案件,作為繼續促進國際宗教或信仰自由提昇的探討案例。

人權觀察員吳至中表示,宗教信仰本應帶來心靈及世界和平,然而歷史上卻常伴隨迫害與戰爭,如羅馬帝國初期基督徒遭酷刑,但基督教最終成為國教;英王亨利八世與教廷決裂後,宗教衝突與戰爭不斷,導致民貧財盡與三國分合;查理一世時期,因濫稅與宗教迫害,促使人民移民北美建立美國和加拿大;二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強調四大自由,以信仰自由為首,戰後羅斯福夫人推動世界人權宣言與兩公約。

吳至中指出,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與世界人權宣言內容相似,惟戒嚴時期凍結憲法,以《檢肅匪諜條例》獎勵檢舉,導致濫權與冤獄,部分宗教團體慘被政治整肅。解嚴之後1996年底以所謂「宗教掃黑」,實為針對特定宗教團體的政治整肅,後來被最高法院證明是完全造假,涉案檢察官不僅未被懲處,還一路高升,完全造假的「宗教掃黑」,還被用來開立天文數字的稅單,藉以強行剝奪太極門的土地,白色恐怖的陋習至今仍持續進行宗教迫害。

吳至中表示,2022年國際人權專家於第三次審查時明確指出,台灣有多件法官應迴避而不迴避,明顯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司法院竟然答覆「尚未達憲法難以忍受之程度」,令國際認為台灣還在戒嚴,並實施宗教迫害,不怕台灣會被自由世界摒棄?他呼籲全民監督政府,切實落實憲法及人權兩公約施行法,台灣人民方能真正享有聯合國憲章揭櫫的「信仰、言論、免於匱乏、免於恐懼」四大自由。

論壇指出,在「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上,多次提到太極門案,指出這是一個明顯違反人權的案例,國際專家也認為,台灣既已將兩公約內國法化,就必須遵守國際人權標準,不能讓人民長期承受痛苦。

【記者蔣台榮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