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運用公權力 要尊重人性尊嚴

2025/04/08    文/蕭堯/自由業

法稅學者專家稱太極門冤錯假案就是法稅的228。228事件是發生在戒嚴時期 、太極門假案卻是發生在解嚴之後!國際專家學者也讚譽台灣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典範」,卻依然發生這麼不公不義的事情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規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政府運用公權力,一定要充分尊重「人性尊嚴」,這是現代文明國家的表徵之一。目前,我們需要公平正義,更需要公正、公平的檢察權與司法權。尤其是杜絕檢察官的濫權起訴、上訴。速審法第9條的立法理由,與聯合國「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之精神相符,公正和公開審判與無罪推定原則,尤其是該條第3項第3款「受審期間不被無故拖延」之規定,目前已成為現代法治國家所依循的保障人權原則之一。

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達1405萬件,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Arndt Sinn教授強調德國憲法從1到19條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尤其第一條提到人性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等於是對國家公權力限制,公權力不可任意擴張侵害人權,這19條也是人民對抗國家高權的基本權;德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須要遵守法院的判決,所有公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所以法稅改革來自人民的需要,這是天經地義,過程常須要先抗議,之後要冷靜考慮人民需要什麼樣的法稅,透過對話制定人民需要的法稅。

義大利社會學家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指出,世界公民總會自成立以來的一個要求,就是所有國家實施轉型正義,也是第一個將太極門案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組織。轉型正義是解決太極門案的重要工具。台灣在2022年制定轉型正義的相關規定,並於2025年進行部分修訂,這是朝著正確方向的一步,但它存在一個致命的局限性,即只處理1992年11月6日之前發生的侵犯人權事件。它忽略了這些侵犯在台灣的後威權時期繼續發生,包括1996年的政治打壓,影響了多個宗教和心靈團體,包括太極門,並導致發生太極門案。呼籲台灣政府修改轉型正義的法律,將其適用範圍延伸至 1992 年之後,承認太極門的權利在1996年及以後被侵犯,並解決太極門案件。